大树委发〔2017〕121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
2017年10月24日上午九点,区纪委在大树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图片“巡展”,8月1日和10月16日会议进行了安排:要求各支部书记和监委会主任组织村组干部和群众进行参展。
图片展结束后经核实,组织较好的村:文昌、三燕。落实较差的村:长冲、新天、碑垭三个村的监委会会主任均没有参加,华阳村的支部书记没有参加。经领导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向镇党委书面说明情况。
全镇广大职工和村(社区)干部,特别是这次通报批评的同志,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要进一步端正态度,对每次的会议安排的内容要高度重视, 落实到位,因事不能参会的要及时履行请假手续,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委员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