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府发〔2017〕146号
各村(居)委会、乡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减少和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委[2017]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系统质量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2017-2020)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作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明显提升,全乡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在乡安办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由乡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乡人民政府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渊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石章飞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兴建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田宗杭 乡安监所副所长
陈国华 乡安监所成员
何 成 乡安监所成员
蒲正强 乡安监所成员
伍德舒 乡卫生院院长
杨贵建 乡中心学校校长
候典魁 乡电管所站长
郭广伟 乡农商银行行长
刘忠权 乡畜牧站站长
潘传清 乡农技站站长
何晓波 乡计生办主任
王 明 乡广播站站长
各村(居)委会主任
负责研究解决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集中调度各方资源,组织开展执法和督查检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办公室,由乡安办负责日常工作。
各村(居)委会、乡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或协调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切实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我乡2017年至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综合督查检查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8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中旬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村(居)委会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村(居)委会干部,乡级单位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下旬至2017年12月)。组织电器产品代理销售商和使用电器单位、建设工程电路设计、施工等单位和个人开展自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器安全隐患。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的规定,集中对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村(居)委会办公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整治,确保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按照等符合规范要求,切实提高自身火灾防范能力。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治理内容及职责
(一)抓好电气产品生产质量的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领域整治。要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制度,加大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曝光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品等。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整治。要加大对虎让黎仕升、刘星华、潘广才等三家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督,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依法严厉查处电器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对市场、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产品质量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增强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和共治力度。
(二)抓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加强社会单位的电气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查处电气线路辐射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专业电工配备、电气线路和设备定期检测问题,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2.督促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发动村委会、居委会、基层网格力量开展辖区内各类场所、区域的检查工作,督促整改隐患问题,组织群众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依照相关规定提请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3.推动(村)居民住宅区(楼)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履行职责,开展(村)居民住宅区电气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合理利用维修基金对老旧居民住宅区(楼)的电气线路进行升级改造,按照要求进行电气检测,科学规划电动车充电桩布局,强化夜间防火巡查。强化村(居)民住户安全用电情况入户检查,及时规范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普及日常安全用电和日常电路检查常识。
4.加强行业领域电气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结合行业系统单位生产、经营、运作规律,统筹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行业系统重要安全监管内容,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等场所的电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
牵头单位:虎让乡人民政府安办,配合单位:虎让电管所、虎让中心学校、虎让卫生院、虎让农商银行、虎让农技站、虎让畜牧站、虎让计生办、虎让乡广播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国务院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各村(居)委会、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动员部署,加强工作统筹,认真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委会、相关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综合治理,要明确细化相关领导及分管领域的治理责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成立本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周密制度工作方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切实履行综合治理的职能。乡镇、村、社区要全面组织排查电器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各类社会单位既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对象,也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之一,要切实履行安全用电主体责任,严格依法自查自改。
(三)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乡政府安办将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分阶段考核考评,并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及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进度迟缓、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乡安办届时要对各村(居)委会,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进展,在重要节点、重要时段对此项工作开展督导考核,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