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关于加强秋收秋种季节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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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府发〔2017〕141号

各村、乡级相关部门:

    秋收秋种在即,此期间,焚烧秸秆、田坎地背杂草烧灰积肥等野外用火现象频繁,林区农地及林区边缘农地野外用火,是近期引发森林火灾最大的隐患。根据(达州市达川区森林防火指挥部[2017]8号文件关于加强秋收秋种季节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达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郭亨孝就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转批示如下“大春收割季节来临,秸秆焚烧情况时有发生,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未雨绸缪、早做准备,坚持“标本兼制、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扎实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全力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一要以全面禁止秸秆焚烧为目标,切实加大秸秆焚烧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执法力度,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实现禁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要以加快推进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为途径,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三要注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环保意识和行动自觉;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禁烧责任,形成源头有效防治、主体责任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机制。对因工作不作为、措施不到位发生秸秆焚烧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领会郭市长批示精神,加强秋收秋种季节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杜绝因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不善,引发森林火灾。
    一、强化林区野外用火宣传
    各村要针对秋收秋种季节较易出现的秸秆焚烧、林区农地及林区边缘农地用火行为,走村入户,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林区野外用火和防范意识,力争野外规范用火行为成为自觉性。
    二、强化野外火源巡查
    各村要科学调度和分配当前特殊季节林区野外火源的巡查力量,要在林农交错、林缘农地较集中、野外用火可能性较大的重点地区适时增派力量,加大巡查,增大巡查密度,要督导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和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做到巡查不漏岗,巡查不留盲区。
    三、强化野外火源隐患点排查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林区野外火源隐患点排查,对林区可能出现的野外火源隐患点要务必排查到位,对排查出的林区火源隐患点,要落实专人,及时消除火源隐患点隐患。
    四、强化野外火源管控
    林区野外火源管控的重点,是严格执行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2016]第12号《关于加强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对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区域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要严厉管控,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各类用火,只要出现用火行为,必须快查严处,坚持林区野外火源源头管控的基本原则,设立警示牌,制作警示标语,发现可能出现的用火行为,要提前警示,文明劝导,做到森林防火区内可燃物无可燃之机。
    五、强化野外用火责任落实
    秋收秋种季节,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林区野外用火林主、田主责任落实,要清楚掌握森林防火区内所有农田农地的使用权人,要明确森林防火区内所有农田农地的使用权人的用火责任,采取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把林区野外用火责任明确到森林防火区中的每一片林、每一块田、每一块地,要把林区野外用火责任落实到组及每一名巡山员,做到有的放矢,责任到地。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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