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关于2017年大春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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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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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府发〔2017〕139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按照达川污防“三大战役”办发[2017]15号文件,“关于开展大春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秸秆禁烧精神,做好我乡辖区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全乡“一不见冒烟,二不见火光,三不见黑斑”的原则,经乡政府研究,制定我乡大春秸秆禁烧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不见火光、不见烟雾、不见黑斑”的禁烧目标要求,严禁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垃圾和落叶,有效控制全乡辖区内焚烧秸秆行为,确保全乡不发生一起焚烧事件。

二、时间安排

8月20日至11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张渊

副组长:赵兴建、石章飞

成 员:江艳华、田宗杭、蒲正强、李春银、何成、潘传清、陈国华、陈朝英、邓桂花、各驻村脱干

四、重点工作

(1)大力宣传,提高意识

作物秸秆是重要的有机肥料,田间大量焚烧,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还会引起火灾、影响交通,给人们生活带来不良影响。各村通过发放资料、禁烧宣传车、召开院坝会议、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秸秆禁烧的危害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促进广大村民增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2)分组负责,无缝管控

全乡分几个责任组分别负责各项对应事务:

巡查小组:

组 长:赵兴建

成 员:潘传清、陈国华、陈朝英、邓桂花、各驻村脱干

禁烧小组:

组 长:石章飞

成 员:田宗杭、李春银、各村主任

处罚小组:

组 长:江艳华

成 员:蒲正强 何成

(3)明确职责,加强管控

1、巡逻队员职责:确保禁烧期间每天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教育村民将秸秆打捆集中堆放,坚决禁止焚烧秸秆和抛入沟渠河流;发现着火点,及时扑灭,并及时逐级上报。

2、村干部及驻村脱干职责:确保禁烧期间村干部包组,组包户的原则,每天对包片区域进行巡查,坚决禁止焚烧秸秆和抛入沟渠河流;发现着火点,及时组织人员扑灭,并监督好涉及组处理遗留问题,必要时通知相关部门对违规人员管理、教育、惩罚;

(4)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乡上对各村三职干部及驻村脱干严格考核,凡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被乡巡查组发现一次的,扣发驻村脱干及村三职干部各100元绩效;被区督察组发现一次的,扣发200元绩效;被市督察组发现一次的,扣发300元绩效。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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