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府〔2017〕138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经乡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川区虎让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巡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
达川区虎让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巡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区河长制办公室对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部署要求,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根据区河长制办公室反馈我乡水环境治理问题清单,结合实际对我乡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关停的2家养殖场开展巡查,并制定本巡查工作方案。
一、巡查目的
开展巡查工作,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的一项重大举措。巡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思想指导。按照巡查监督常态化、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确保水源清洁为主要任务,为建设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顺利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提供坚强保证。
二、巡查对象
巡查范围包括虎让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其中以李洪、方兵养殖场为主要巡查对象。
三、巡查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对虎让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巡查主体包括虎让乡环保所工作人员、虎让乡畜牧站工作人员、虎让乡桥沟村村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对虎让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巡查工作事关巴河虎让段下游水质安全、全乡群众饮水安全,相关村、乡级单位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巡查工作与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河长制工作、信访稳定等工作结合起来,高度重视,认真开展。
(二)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河长制工作河长巡河,对保护区的巡查工作,乡环保所工作人员、乡环保所工作人员、乡畜牧站工作人员、桥沟村村委会必须坚持不定期巡查。桥沟村村委会必须保持关注,积极认真正视群众的投诉举报,确保保护区内无破坏生态的行为发生、确保已关停的养殖场不再复工。
(三)严肃查处问责。相关村、乡级单位必须按照上级及本巡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巡查工作要确保不走过场,情况收集要确保真实、准确。对巡查不力、走过场,导致保护区内发生破坏生态的行为或者已关停养殖场发生复工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将按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