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府发〔2017〕66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吸取台湾高雄81爆炸事故和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好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全区86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工作组,并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领导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区第四次安委会会议精神,始终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快推进企业生产标准化建设步伐,大力推行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强化乡、村(居)及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小组
组 长:曹 江 葫芦乡党委书记
周 胜 葫芦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陈 波 葫芦乡政府副乡长
王崇亮 葫芦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邓泽伟 葫芦林业站站长
刘登友 葫芦乡农技站副站长
廖世方 葫芦乡国土站站长
罗 剑 葫芦乡安监所安监员
四、专项整治工作组
陈 波 葫芦乡政府副乡长
邓泽伟 葫芦林业站站长
刘登友 葫芦乡农技站副站长
廖世方 葫芦乡国土站站长
罗 剑 葫芦乡安监所安监员
五、工作内容
(一)检查时间与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村、社区,单位排查,乡镇检查,部门自查方式结合进行,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10月20日)。各村(社区)、乡级部门、单位要迅速行动,以召开会议等形式宣传此项活动,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相关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检查阶段(10月20日-11月10日)。各村(社区)、乡级部门要对各辖区不安全因素展开排查,建立台账。
第三阶段,隐患整改、验收总结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乡级部门要对各辖区不安全因素展开排查的台账逐一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工作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非煤矿山、森林消防、地质灾害防治及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危化物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抓行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扎实抓好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由乡安监所牵头,国土站配合。一查企业采矿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爆物品使用证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二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是否健全,责任落实是否到岗、到人,作业规程、采掘设计是否规范,各项安全生产记录是否完善和规范,安全投入是否到位;三查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齐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特种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按设计和规范施工,各施工队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四查电器线路、排水系统是否规范,露天采场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排渣场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五查已关停的矿山是否私自恢复生产或存在乱挖滥采、偷采等违法行为,同时对特种设备加强管理。
2、森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葫芦林业站牵头,各涉林村配合。一查对重点林区的管理责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查火灾隐患,摸清隐患数量及等级,分类建立档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查防火救火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救援物资、人员配备情况;四查重点对象时段、重点地区值班、巡山制度坚持情况;五查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防火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3、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安全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由国土站牵头实施,地质灾害监管为了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能力,建立高效地抢险救灾行动机制,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有序的有效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日常监测,搞好应急演练,发放明白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管,各村(社区)要及时宣传政策,对群众办宴要进行申报宣传引导其依法申报,以便于食药监管站和乡安监所跟踪监管。
4、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由乡交管办牵头,一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二查人、车管理情况,加大对“三超、五车、五驾、三危”等严重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查乡、村道路监管情况,查短途车辆超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人、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摩托车违章载人等严重违章行为,重点检查农用车监管制度、职责落实情况;四查交通事故多发点、重点路段的隐患整改、监管人员责任落实情况;五查短途、客运等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情况。
5、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乡规建办牵头实施,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二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三查监理单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四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查处情况;五查建筑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和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六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证等证件是否规范有效。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规范农村建筑市场秩序。
6、危险化学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整治。由乡安监所牵头组织,供销社、派出所、工商所配合。一查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品的存储、经营、使用证照情况和日常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危险化学品准购及准运行制度的执行、隐患整治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落实情况;三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情况;四查从事危险化学品职工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烟花爆竹集中开展“四专一防”整顿行动为重点,严格经营许可,严禁越量配送,坚决打击非法产品流入和无证经营、违规燃放等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和使用安全。
7、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乡安监所作好密集地区的检查,特别是社区,农村大院和林区院落为重点,重点人员易活动区的日常监管,查消防“三同时”建设情况和应急救援完善演练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抓安全制度。各村(社区),乡级部门党支部负责人和村(居)委,乡级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二)强化协调,注重整治实效,强化督查问责。各村(社区)、乡级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现状协调配合,联手互动,狠抓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销号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积极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配合乡安监所处理。对排查整治不力,行动迟缓,配合不协调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信息沟通,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村(社区),乡级部门、单位要24小时保持信息畅通,提升应急反应力和处置力。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