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乡“三资”托管咨询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刘波
发布日期: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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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发〔2017〕100号

各村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达川农函【2017】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及村级“三公”经费管理。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意见:

“三资”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和控制的资金、资产、资源的总称。

集体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集体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办公设备、机械设备、公益设备、交通通讯设备、农用水利设备、其他。

集体资源:耕地、林地、集体建设用地、其他未利用地、道路、沟渠、林木等。

一、资金管理

(一)资金管理范围

村(社区)集体一切资金收入,包括原始积累、发包收入、租赁收入、征地补偿收入,变卖集体财产收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财政专项支农资金,以及上级奖励补助、补偿资金和借入资金等。

(二)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的票据,收款后2日内必须存入本村账户。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由财政所或相关单位直接拨入各村集体账户,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三)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各村报账员留1000元日常开支备用金,遇特殊情况超支备用金的,须及时申报,完善审批手续。填报资金使用审批表(附:申报资金的详细事由),按规定权限使用资金。原则上超1000元以上通过账户转账支付,严禁坐收坐支,白条抵库。

(四)村级开支

1.一律实行正规税务发票(除工资、津补贴发放、差旅费、材料物资的出库、入库可用自制原始凭证外),张贴规范,注明有效用途,并由经办人、监委会主任、村主任签字,书记签审及有关权限方签字可入账。

2.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实行申报审批制。

3.电话费、车费等按一定时期涉及中心工作任务轻重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限额金额依正规票据报销。

(五)村干部因公出差的差旅费用(学习、考察﹙党政同意或文件要求)等实行严格审核,按有关出差标准据实报销。

(六)严格村干部人数和报酬标准发放,严禁巧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禁止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或负债发放村干部报酬。

(七)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制度,会议用餐(尤其重大的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不得突破简餐标准,必须由参会人员本人签名的签到册为准。

(八)村级账务现重大赤字的,纪委发牌警示,【除重大特殊事项(经书面请示领导同意外)】严禁支付非生产性费用。

(九)土地征用费,凡涉及群众分配资金,必须召开社员大会,无异议后造好花名册,公示七天以上,原则上通过账户转账实施兑现。

(十)在外借款,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代表通过并签字,借款要先进集体账户,按有关程序报支;禁止借款直接用款,逃避监督。

(十一)乡三资托管办对村各类支出票据实行每季度先预审,加盖“审讫”印章再入账。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限2日内纠正。每季度末的次月的1日至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为代理记账日;10日为财务公开日。

(十二)村级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所属村(社区)集体资金日常收支情况实施监督。其成员在每季度末最后1个月的28日集中审核村级财务,合格者由村级监督委员会签字认可。

(十三)村(社区)负责人对村(社区)集体负责,承担资金审批责任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报销服务

1.没有政策依据的开支项目。

2.票据不规范的支出。

3.未经财务审批程序的支出。

4.违背大多数村民意愿的,脱离村民自治范围的。

(十四)集体资金(专项资金除外)按下列程序批准后实施

1.在500元以内,由村(社区)主任按审批程序负责签批;

2.在500-5000元以内,由村(居)委会提出来,交监委会审核并经村(居)委会集体研究后方可开支;

3.在5000-10000元以内,由村(居)两委集体研究提出,提交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代表通过后方可开支;

4.在10000元以上,按前款程序提出方案并报乡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资产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

 (一)项目确定,实行备案制。

首先征求意见,提出对村级建设项目计划;

村班子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形成项目建设方案,如果是自有资金及乡级补助资金实施的项目 ,采取乡级备案制,如果是县级以上专项资金,提交上级审批同意实施,采取县级备案制。       

 项目确定后公开公示

(二)项目施工单位确定

对3万元以下自主实施工程:由村上采取询价或洽谈竞价方式组织实施,由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确定施工单位。

对3万元以上的小型项目:一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正规程序进行。

实行项目工程审批验收制。

(三)签定工程建设合同

合同要涵盖以下内容

施工地点、施工内容、工程清单、简略图、工期、金额 等 如果与私人签订的还要有身份证复印等。

(四)项目实施监督

1.村委会负责按照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项目内容编制实施方案;

2.实施方案报乡初审汇总后交上级部门审查、备案;

3.村委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按照村民民主决策的要求,讨论决定项目的资金预算,项目的实施方式、发包方式、工期、质量标准等;

4.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检查。

(五)项目竣工验收

实施完工的项目应及时由实施者向村委会申请初验,成员由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党员代表、受益村民代表等组成。提出的整改事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由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项目经村初验收后上报乡政府,乡政府组织人员复验,涉及区级,由区级终验。

(六)工程审计

村级项目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负责编制项目结算书,由项目所在村初审后报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出具审计决定书,确定项目付款金额。

(七)工程付款

村报账员提供工程建设合同书、国、地两税统一开具的税票、验收报告、审计报告、工程概算和决算书等资料,根据合同通过转账方式向中标单位支付。

三、资产、资源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建立台账制度。村报账员负责登记资产、资源台账,规范明细核算。资产、资源台账,详细记录资产资源的名称、数量、价值、当前管理状态,存放地点,增减变化等

专人管理制度。专人管理,落实责任,保证账实相符

健全清查制度。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与年终全面清查相结合的方法,盘盈盘亏,查明原因,明确职责,及时处理,确保村级资产资源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二)对资产、资源新增、处置

1.坚持民主理财,公开透明原则

2.集体资产新增----经过村组两委会讨论、村民代表同意,报乡政府审批同意后,可采取货比三家询价方式进行自行采购。

3.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对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变卖、报废等。

由村组两委会提出方案,3万元以上的要有资产评估报告(有资质部门提供的)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议后,通过处置方案,民主理财小组审查上报乡政府审核备案,接到批复后公示3天。公示无议后,采取公开公平方式招标进行签订书面协议,在法律顾问指导把关下签订。收益归集体经济所有,民主决策分配方案,并将处置结果公示3天。

村(社区)干部违反本实施办法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停薪歇职;情节严重的由党委、政府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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