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委发[2017]141号
各村(社区)支部:
经镇党委2017年10月10日研究决定:
兰景会任桥湾镇郑沟村文书,工资从2017年9月开始计发,请及时做好工作交接。
特此通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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