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府发[2017]116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群众健康与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环境和公共秩序,我镇将开展一次捕杀疑似狂犬、病犬、流浪犬、违规放养犬等的灭犬行动。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一、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辉 梁小宇
副组长:龚 敏 唐远伟 蒋 来 申进柯
易仕建 兰景连 谷志敏
成 员:严 国 潘广润 潘光波 郭广仁 黎博文 刘濮渔 龚厚川 伍 秋 熊 波 陈椿华
各驻村干部、各村(社区)三职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落实实施,联系电话13551479842。
二、成立犬只捕杀小分队
第一分队
队长:龚敏
成员:刘濮渔、何安云、潘华光以及社区、隧洞村、龙山村三职干部(负责组织对社区、隧洞村、龙山村的犬只的捕杀);
第二分队
队长:唐远伟
成员:龚厚川、谢小燕、杨平、罗峰、胡巍山以及钟山村、陈余村、郑沟村、插旗村三职干部(负责组织对钟山村、陈余村、郑沟村、插旗村的犬只的捕杀);
第三分队
队长:蒋来
成员:伍秋、李飞、陈洪星、张亚迪以及永睦村、瑶坪村、印盒村、走马村三职干部(负责组织对永睦村、瑶坪村、印盒村、走马村的犬只的捕杀);
第四分队
队长:易仕建
成员:熊波、兰海、周建明、任思伟、李林娟以及白鹤村、碑梁村、石土社区、围岗村三职干部(负责组织对白鹤村、碑梁村、石土社区、围岗村的犬只的捕杀)
第五分队
队长:兰景连
成员:黎博文、黄丕明、覃欢欢以及云顶村、亮垭村、倒虹村三职干部(负责组织对云顶村、亮垭村、倒虹村的犬只的捕杀)
第六分队
队长:谷志敏
成员:陈椿华、胡渝、代定洪、张英平以及兰庙村、香炉村、文家村三职干部(负责组织对兰庙村、香炉村、文家村的犬只的捕杀)
各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犬只捕杀小分队,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违规违章犬只的捕杀。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为保障工作效果,全镇统一部署,集中整治,分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9月20日—10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大小会议、书写宣传标语(各单位至少2幅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通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养犬的危害性、狂犬病预防知识及合法饲养犬只的有关要求。
2、第二阶段:(10月16日—10月30日)为违规违章犬只捕杀阶段。
各犬只捕杀小分队、各村(社区)捕杀队对所分组村(社区)的违规违章犬只进行彻底捕杀,做到不漏不落,犬只捕杀率达100%(捕杀时留下影像资料交镇狂防办)。对个别违规违章养犬刁蛮户,要依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处以4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