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加大村(社区)党(村、居)务公开力度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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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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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委发〔2017〕123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乡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把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按照“权力设置规范化、制度机制完善化、阳光运行透明化、监督问责常态化”的工作思路,现就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力度、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运行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自治的要求,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为重点,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核心,以提升服务群众效率为落脚点,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构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规范体系。

(二)总体目标。加大村(社区)党(村、居)务公开力度,对村(社区)干部依纪依法承担的党务、村(居)务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梳理,以清单式、流程化的形式明晰固定,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和约束干部履职用权行为,着力解决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程序不清”等问题,维护基层群众切身利益,扎紧基层干部“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夯实农村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

(三)运行原则

1.坚持村民自治原则。充分调动村(居)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规范村级干部依法依规开展村级事务自治。

2.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既全面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又制定通俗易懂、简洁高效、务实管用的“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3.坚持多重监督原则。规范“权力清单”公开透明,强化“纪检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网络监督”四位一体模式,整合各方监督力量,着力实现“小微权力”阳光运行。

二、主要内容

区纪委监察局根据达川区村(社区)党(村、居)务公开情况草拟了惠民政策、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党(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模板(详见附件),各村(社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添加相关内容,确保相关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小微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小微权力”统筹推进机制。各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委会要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乡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村(居)务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乡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范围,推进各项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各村(社区)是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辖区内各级干部学习“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和运行流程,督促干部依法行权、依纪用权,积极作为、履职担当。

(二)健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各村(社区)是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主体,要主动“亮晒”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通过“惠民公开互动”平台和村(社区)公开栏,实现“小微权力”运行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全程公开,切实解决群众政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三)健全“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整合力量,构建村(社区)监委会监督、乡纪委常态监督、乡党委巡察抽查监督、媒体+群众+纪检+网络的监督体系,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四)健全“小微权力”质询评议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和群众代表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对其行使权力公开述廉述职,接受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质询评议,群众依据回答情况对村干部量化评分。乡纪委将把群众评分情况装入村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组织推荐的重要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加大村(社区)党(村、居)务公开力度,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干部依纪依规行使权力的意识和能力。村级党组织要正确认识党(村、居)务公开、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工作,自我革新,自我约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协作指导。乡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指导,协助各村(社区)发现、研究、解决“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乡纪委将督促村级干部“公开亮权、阳光运行”,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突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喇叭、网站微信等媒介以及村务公开栏、宣传橱窗、漫画图册等载体,广泛宣传“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和运行流程。

(四)强化监督问责。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村、居)务公开、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对公开不力,弄虚作假、走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中共达州区达川葫芦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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