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开展种养殖、食品小作坊、小副食店和小餐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7-02
点击数:

渡府发〔2017105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副食店、小餐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全镇小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小餐饮清理整顿工作,引导小餐饮行业健康发展,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引导和规范不完全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小副食店、小型餐饮提供者和种养殖者,尽快督促完善生产条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扶持整合一些食品质量长期稳定的食品小作坊、小副食店、小型餐饮提供者和种养殖者,提高其质量安全水平,促使其做大做强;坚决取缔个别不具备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小副食店和小型餐饮提供者,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有效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规范食品小作坊、小副食店和小型餐饮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整治场所的界定

(一)食品小作坊:在各类市场外和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外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的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

(二)食品小副食店:依托各类市场和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面向最终消费者、从事食品现场制作销售的行为。

(三)食品小餐饮:有固定门店,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

(四)种养殖:对含有苏丹红等违禁添加剂等有害饲料,规范养殖行为。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非法行为,督促业主建立并完善投入品购销台账制度,保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产品的质量。对蔬菜生产检查有无违规使用高剧毒农药或复混配农药行为。

三、整治重点区域

.种养殖户、学校、医院、车站和市场等周边食品小作坊、小副食店、小餐饮提供者比较集中的区域和无证经营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

四、整治内容

(一)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

1.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促使食品小作坊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台账制度,做好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和原辅材料使用、添加剂使用、产品销售、产品检验、不合格及过期食品处理等各项记录。

2. 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或备案登记、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制售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地沟油”以及回收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镇食安办、食监所、安监所)

(二)食品小副食专项整治

1.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小摊贩相关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加工销售食品的来源、食品质量、卫生状况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并且加强对我镇集贸市场周边、学校、卫生院周围食品小摊贩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

2. 加强监督抽检。加强对食品小摊贩出售的食品实施抽样检验,严厉查处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镇食安办、食监所、安监所)

(三)食品小餐饮专项治理

1.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小餐饮店(摊)为整治重点,重点检查场所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餐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加工制作食品是否生熟分开、煮熟烧透、原料进货渠道是否规范等,严查小餐饮店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原料进货不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差、“地沟油”回流餐桌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2. 强化规范管理。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切实做到打扶结合、疏堵并举。对无证经营的小吃店,实行拉网式检查。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吃店,坚决取缔关停。对基础条件较好、群众认知度较高、有一定自主管理能力的,要通过整改帮扶使之尽快达到规范要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方便群众日常生活。鼓励和倡导小型餐饮提供者诚信守法合法经营。

3. 加强监督抽检。加强对小吃店制售的食品实施抽样检验,严厉查处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单位:镇食安办、食监所、安监所)

(四) 种养殖的专项治理

1、对含有苏丹红等违禁添加剂等有害饲料,立即进行查封处理。广泛宣传有关知识,增强科学养殖,健康养殖等观念,规范蛋禽饲养户等养殖行为。
    2、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生产、使用企业的监管。要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非法行为。切实加强对上述企业对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投入品购销台账制度,开展防伪保真推广,保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产品的质量。
    3、加强市场抽检。要加大对禽蛋、肉类的抽查力度,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品种,要重点抽检,跟踪检查。彻底整改。
     4、开展蔬菜种植集中整治
     要对蔬菜集中的地方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违规使用高剧毒农药或复混配农药行为。组织本辖区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对重点蔬菜品种进行抽样检测。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要向广大菜农宣传普及蔬菜安全生产知识,推广诱虫板、丽蚜小蜂等先进适用技术,遏制违规使用高剧毒农药现象。(牵头单位:镇食安办、农技站、安监所)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7年7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对食品小作坊、小副食和小餐饮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底数和基本情况。

(二)治理整顿阶段(2017年7月至10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对食品小作坊、小副食和小餐饮行业进行整治和规范,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1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支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层层落实整治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日检查、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日常督查检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各自监管范围,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副食和餐饮摊贩的监督管理,构建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监管措施,落实监管人员。要密切沟通协作,及时通报信息,杜绝推诿扯皮,实现无缝监管。

(三)各部门要及时报送信息,认真总结经验,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