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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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目前,已经进入夏季,气温明显升高,为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镇决定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严格行政许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积极防控食源性疾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我镇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

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肉、粮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熟食卤制品、酒类、饮料、冷冻饮品等重点食品,切实抓好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时间(5月—8月)

(一)第一阶段:制订方案,动员部署(5月1日—5月10日),各单位(部门)制订行动计划。

(二)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5月10日至8月20日),各单位按计划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三)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8月21日--8月31日),各单位应进行整治情况总结,并向镇食安办上报专项整治活动情况。

四、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种植养殖环节(由镇农技站、镇畜牧站负责)

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养投入品的检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严格检测蔬菜农药残留量,严防食品生产源头污染,保证上市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加强对禽畜疾病的检疫预防和治疗工作,杜绝禽畜疫病暴发流行,杜绝病害猪肉入市。对农产品基地要加强日常巡查,对上市农产品加强检测,坚决杜绝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切实保障全镇农产品消费安全和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食品生产环节(由镇食药所负责)

加强生产原料采购、存储的防腐败防污染管理;食品生产场所防污染、防蝇防虫管理;加强成品的检验和仓贮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出厂销售,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食品变质;进一步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三)食品流通环节(由镇工商所负责)

加强对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的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杜绝质量不合格食品上架销售;加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的采购、存贮、运输、销售管理,预防食物污染腐败变质事故的发生,严禁过期食品上架销售;加强冷饮食品的供应、销售管理,特别是冷饮销售商的冷饮存贮、运输管理,防止因存贮运输管理不善造成食品污染变质;加强集贸市场蔬菜、瓜果入市销售管理,严格实行入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禁止腐烂变质瓜果和农残超标蔬菜入市销售。

(四)餐饮服务环节(由镇食药所负责)

将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易发场所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强烹饪原料采购、存贮管理,杜绝使用变质腐败食品原料加工销售;加强餐饮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杜绝各类肠道传染病患者带病上岗;加强对冷饮、冷食的加工管理,严格原料采购存贮保管和冷饮、冷食操作间的使用管理;严格生熟食品加工存贮工具容器分开使用及餐具消毒管理,防止交叉污染;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指导监督管理,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要组织开展拉网式联合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加强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登记管理和对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消除监管死角,确保饮食安全。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二)加强宣传。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预防食物中毒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加强应急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遇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准确地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救援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镇政府,同时报镇食品安全办公室。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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