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实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政治工作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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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委发〔2017〕74号

 

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单位:

 党员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内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员党性意识和党性觉悟的重要体现。通过定期汇报思想,培养和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着力解决基层党员主体意识薄弱、党性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高、发展意识不够、规矩意识淡化等问题,促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基本形式

以书面汇报为主,也可通过电子信函的方式,或利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方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汇报,外出流动党员以电话方式定期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党支部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记录表。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和不宜扩散的内容,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每季度至少向所在党支部汇报1次思想政治工作,突发事件、重大情况随时汇报;预备党员转正前应主动向党组织作1次专题汇报。要主动分析自身“党性觉悟、工作实绩、工作差距、改进措施、努力方向”等方面情况,分项填写党员自查表并给出自评意见。汇报内容如下:

(一)参加组织生活及学习教育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决策、决议和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情况;

(三)按时交纳党费情况;

(四)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情况;

(五)联系服务群众情况;

(六)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情况;

(七)党员本人或家庭发生的重大事项;

(八)对其他党员和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结果运用

各支部将结合汇报情况开展走访调研,核实汇报情况。对反映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分析研判,年终汇集每季度情况,开展党员互评,评先评优,并把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重要参考。对长期不汇报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

    附件: 《党员定期汇报思想政治情况记录表》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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