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7】190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强化我镇环保监管,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大我镇环保工作的监察巡查力度,经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就渡市镇环境保护所工作人员调整如下:
副镇长陈良春同志兼任镇环保所所长,罗大华、王明强、罗小兵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陈天奎同志不再从事环保所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8日
主办:达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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