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7】185号
渡市镇中心养老院:
目前,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已完成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工作,核查整治工作也进入重点攻坚阶段。我镇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也要根据是否依法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安全隐患较为突出、服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养老服务队伍亟待加强和部分农村养老结构设施设备落后等五个方面。为深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根据8月18日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推进会议精神,按照民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四川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17】53号)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对进一步做好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关键,全面落实整治任务
(一)制定精准整治方案
一是要进一步排查问题。各地要找准每一个养老院在自查自纠中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主体,明确整治着力点。分清哪些是设施设备的硬件问题,哪些是服务管理的制度问题,哪些是不能逾越、一票否决的底线问题,哪些是属于服务质量的持续改善问题,哪些是养老院自身的问题,哪些是基层政府部门的问题,哪些是国家部委和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问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查找分析,做到问题清、原因明、措施准。
二是要提出整治方案。要求每一个养老院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各地民政部门要开展分类指导,对普遍存在或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要拿出系统的解决办法;对个案问题要加强指导督促,做到一院一事一方案。
三是要明确时限要求。要分清轻重缓急,对容易改、见效快的整改问题,要盯紧抓牢、逐条跟踪、一一落实。对打基础、谋长远的制度性问题,要重点搞好制度设计。要明确整改时间要求,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时内完成整治。
(二)聚焦五个整治关键
一是要抓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这个关键。各级各部门和养老院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全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和《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和民政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院进行一次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抓紧做到相关器材配置到位,相关许可证办理到位,相关制度完善到位,不合规的装饰装修材料拆除到位,加快形成涵盖消防、食品、医疗和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服务和管理体系,大幅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要抓住养老院合法化规范化运营这个关键。按照公安部、环保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30万元以下的养老院,明确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低于5000平方米的养老机构免于环评”和“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实行备案制度”的新规定,抓紧做好部门对接工作。对具备条件、负责人有真心实意愿意整治的,要创造条件帮助完善设施补齐手续;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整治或拒绝整治的,属地相关部门要尽快报告同级政府,整治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并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三是要抓住建立和完善制度这个关键。对没有建立投诉举报、收费标准公示、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监督检查等方面制度规范的养老院,要在9月10日前建立完善,确保9月20日前基础性指标不合格机构整治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80%以上。各地要抓紧建立养老院服务质量信用体系,建立养老院服务行业黑名单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
四是要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各地要加大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与省民政干部学校合作,举办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班,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五是要抓住农村敬老院建设这个关键。要加大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建设和改造力度,以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敬老院管理安全管理、基本生活服务、照料护理服务等方面服务质量的提升。
一、强化支持,切实落实整治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协同完成整治工作
一是要利用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包括公安、卫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老龄等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要明确和强化养老院的主体责任。敬老院院长、主要责任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养老院的管理服务质量与安全负总责。各养老院要根据大检查梳理的问题清单逐项确定整治计划,做好一院一整治方案,切实承担整治的主体责任。
三是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县级民政部门要建立辖区内养老院整治台账,细化目标责任,在规定时限内逐院整治销号。县级民政部门要督查协助养老院做好整治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强化县乡基层政府养老服务监管职责,畅通投诉和纠纷调处机制。各地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组织双随机抽查、整治不达标的不销号。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地区,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加强支持,落实整治保障措施
一是做好资金支持。各级福彩公益要重点用于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投入,通过政府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优先支持养老院安全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要将农村敬老院运转经费列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农村敬老院设备设施建设与改造力度,为加强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继续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万里行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通过评选优秀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等多种形式,宣传好典型,营造有利于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要做好动态监测。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院定期更新相关数据,实现对养老服务质量的动态监控。今年10月,将以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为依托,针对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成效再进行一次全面摸查,并与第一次排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各地要指导养老院抓紧开展整治,确保养老院服务质量有明显改善。
三、精心准备,积极作好迎检工作
各地要通过培训或通知的形式,将全国养老服务质量推进会议精神传达到未参加视频会议的每一个养老机构,并于8月24日上午前将本市(州)传达养老机构数量、落实情况,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自查报告,整治方案及整治效果报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在8月底前,市(州)内各县(市、区)完成整治情况交叉检查;9月10日前,省厅将组织21个市(州)开展整治情况交叉检查;9月20日前,省厅将联合省卫生计生委、公安厅、省食药监局、省质检局、省老龄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州)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各地要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积极准备,以良好的状态迎接国家六部委在10月开展的专项检查。
附:渡市镇敬老院服务质量提升攻坚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4日
附:渡市镇敬老院服务质量提升攻坚领导小组
组 长:王劲松 刘晓明
副组长:李贵芳 王昌华
成 员:陈良春 覃 建 龚德东 杨 海 张直权 罗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