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关于调整部分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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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委发〔2017〕59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党组织:

因工作需要和人员调整,经镇党政办公会2017年8月24日研究,决定调整部分人员的分工,具体如下:

蒋晓东:按照农技站分工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任南岳镇环保所办公室主任,负责环保所日常事务;兼任南岳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负责食安办日常事务。

周  江:任南岳镇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同时,协助党政综合办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委员会

             201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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