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关于印发[2017年达州市达川区社会保障扶贫领域 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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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府发〔2017〕79号

各村委会:

    现将[2017年达州市达川区社会保障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村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2017 年达州市达川区社会保障扶贫领域

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达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二 次全会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扶贫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无法通过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中不落下一户一人。根据达州市民政局、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社会保障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民发〔2017〕116 号)和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全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纪发〔2017〕38 号)要求,结合《2017 年达州市达川区“133”专项整治低保评定不公实施方案》(达川民发〔2017〕23 号),制定全镇社会保障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 年 7 月—2017 年 10 月

    二、整治重点

    集中整治 3 个方面的问题。

   (一)精准脱贫到户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的问题。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实施,建责任清单(7月)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2017 年达州市达川区社会保障扶贫领域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任务、责任人员。

    (二)自纠自改,建问题清单(7月)

     各村要结合本地“133”专项整治低保评定不公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对照低保兜底、残疾人扶贫等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等三个方面的领域自查自纠,根据自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 2),同时开展自纠自改,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务求整改时效。各村要定期汇总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经村主任审签后报镇民政办。

   (三)开展核查,建整改清单(8月)

    根据区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全面核查。区民政局、区残联将对各乡镇(街道)自纠自改情况开展核查,针对核查责任、核查问 题及问题整改建整改清单(见附件 3),并与核查人员签订责任 书。

   (四)专项抽查,建问责清单(9月)

    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专项抽查,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责清单,厘清源头、溯查过程、 倒查责任。

    四、整治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每年上半年集中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排查工作,将在册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及人员结构发生变化后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残疾人“三项补贴”条件的对象予以清退,将因重病、重残,以及因学等支出型困难家庭,按政策整户施保,确保精准识别保障对象,低保兜底不落一人。二是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干部、驻村干部的骨干作用,主动发现明显符合 低保条件但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按程序协助做好低保申请工作。主动发现符合残疾人低保对象生活补贴、建档立卡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但尚未享受补贴政策的贫困残疾人,按程序纳入补贴政策范围内。三是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政务大厅设立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窗口,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办理时限,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解决求助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强化近亲属备案管理机制。对从事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享受低保的近亲属进行备案,防止基层干部在工作中优亲厚友。

   (二)打造阳光保障。一是规范低保程序。低保申请严格按照低保工作程序进行,每一步程序留存可供查证的档案资料,明确责任人,整个过程在阳光下运行,保证公开透明。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印制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强化公开公示。将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救助人员信息、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在固定公示栏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投诉渠道,依托“133”专项整治低保评定不公工作在各村公示栏地方设置的低保专项整治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收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举报投诉件,件件有登记、件件有查实、件件有回音,建立信访台账。

   (四)严格落实低保政策。各地要严格落实低保政策,对没有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施保的予以修正,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施保。认真核查其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

   (五)完善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专款专用性质的不得转作他用。严格执行低保资金打卡直发制度。

   (六)严肃责任追究。按照“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消极应付、严重失责、渎职行为的将严肃问责。在清理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违法的人员,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村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责任负责人、经办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紧紧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认真查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认真整改落实,严格落实责任、问题、整改、问责 “四张清单”的工作要求,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规范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此为契机推动社会保障扶贫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切切实实的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利益和生活权益。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周报制,各村每周星期五报送该周工作统计表报镇民政办(见附件 4);每月 20 日前报告工作进度和成效(见附件 5),报告要简明扼要、直奔主题、实事求是,不说空话、虚话、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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