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关于做好2017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李大川
发布日期: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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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发〔2017〕167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乡2017年秋冬季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实现“两个确保”(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结合我乡实际,现就2017年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时间安排

2017年我乡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从9月16日起至10月30日结束,集中45天时间,全面开展各种强制免疫的重大疫病病种的免疫工作;乡畜牧兽医站、各村(社区)要本着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二、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重点

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为重点。要在春、夏防的基础上,组织力量,集中对全乡每个村社、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等重点地区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工作;按照“五不漏”的要求,确保免疫密度达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符合农业部规定要求。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为确保秋季防疫工作落到实处,乡政府成立了以欧中英同志为组长,邹伟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畜牧站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全乡秋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跟班作业,明确防控责任,各村(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二)扎实工作,确保工作实效。一是乡政府召开秋防工作动员会,各村也要召开动员会,书写5副以上宣传标语,并对全乡的畜禽摸底造册交乡畜牧站存档。乡畜牧站按照花名册,挨家挨户开展防疫工作。二是按照上级要求第一轮开展猪瘟、口蹄疫、禽流感;第二轮开展猪蓝耳、鸡新城疫;第三轮开展查漏补缺,张贴明白卡。三是防疫人员必须到岗到位,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做到充分有效地利用,不浪费。

(三)搞好消毒灭源,阻断疫病传播途径。在秋季集中防疫期间,按照“两统一、两集中、两规范”(即:统一药物、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规范技术规程、行为准则)的要求,全乡将在10月20日~30日开展一次集中消毒行动,各村(社区)要组建由村、社干部、兽医人员组成的消毒灭源队伍,发动群众搞好畜禽圈舍及饲养环境的清洁卫生,采用科学方法规范消毒操作,确保消毒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四)统筹兼顾,做好各类动物疫病防控。在抓好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做好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防控工作,禁止在疫区去引进牛羊,注重布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落实检疫、监测、消毒、隔离、扑杀等综合措施,做好布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布病发生:继续做好对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和监测流调,严格羊只产地检疫,加强对活羊交易市场监管和跨省调运监管,严禁疫情传播。继续坚持免疫保护与监测扑杀并举,切实做好狂犬病免疫工作,确保犬只免疫率达90%以上。

四、强化疫病监测和报告

要充分发挥疫情测报网络和村级测报员作用,各村主任为村级测报员,严格疫情监测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不得谎报、漏报和越级上报,乡畜牧站应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疫情监测,切实做到动物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要高度重视群众提供的疫情线索,做到及时核查、及时排除疫情隐患。

五、加强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要坚持依法行政,既要防止灾后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又要保证正常的流通秩序。要严格做到检疫“四到位”,对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屠宰加工企业、畜禽交易市场,要到场、到点、到户实施检疫,切实规范检疫行为;要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加大对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逃避或抗拒检疫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加强活禽市场监管,积极与工商、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规范活禽经营行为;要继续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各种制度和记录,加强对禁用药、限用药和休药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要严格执行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规定,狂犬病处置按《狂犬病处置方案》进行处置,特别要严厉打击贩卖、运输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坚决防止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坚决防止因食用病死畜禽而造成的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秋季防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乡政府对各村(社区)的秋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年终乡对村目标考核,并将作为村支两委负责人年终评优资格条件之一。

 

 

                     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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