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总结
来源:田洪铭
发布日期: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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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府〔2017〕184号

区安办: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安办〔2017〕79号)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米城乡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紧紧抓住安全工作不放松,把安全当作事关企业生存发展、地方安全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有乡政府、安监所、电管所、环保所、堡子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切实做好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为统一安全工作领导,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促进各项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了以乡长蒲达平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陶思华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领导小组对辖区相关企业组织全面检查,针对检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整改、有复查,使各项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环环相扣,不出空档,不留死角,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全面落实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由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消防不安定因素,我们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印制成册对辖区相关企业进行发放,并及时上门对相关企业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学习有关知识。其次,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宣传12次、宣传标语30多条、墙壁板报5期次。让相关经营业主和广大群众都能了解《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统一组织,认真排查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由安监所牵头,电管所、环保所、堡子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配合,按既定的检查方案,针对相关场所,认真展开排查工作,检查内容和结果如下:
    (一)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检查小组对乡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经现场检查:总体状况良好。
    (二)天燃气和瓶装灌气检查:检查小组对乡辖区的天燃气和瓶装灌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四、加强措施,确保安全

检查组要求辖区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和运输单位要加强值班人员到位情况,并坚持24小时夜间不间断巡查制度,确保安全。通过以上具体措施,增加了米城乡辖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了米城乡辖区的安全生产、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通过这次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排除了安全隐患,做到了安全防盗、防火、防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动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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