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关于对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来源:田洪铭
发布日期: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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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府发〔2017〕189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管理,结合我乡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气瓶管理、经营与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我乡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区要求,全面履行我乡安全监管责任,通过有计划、有重点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属地主管责任和用户自律责任,健全完善燃气行业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

  (一)隐患排查阶段:2017年9月中旬-2017年9月底

要求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气瓶经营者严格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排查责任人,并限定整改期限。

  (二)打非治违执法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1月底

  1、制定月度检查计划,检查燃气经营者日常经营、储存情况,每季度形成书面检查情况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

  2、加大餐饮行业安全整治。督促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安全告知,协助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抽查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整治落实情况。

  3、加大执法力度。期间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对安全自查不力、安全隐患突出,整改不彻底的站点,采取停业整改措施。      

  (三)专项整治三个阶段全过程工作:

  1、督促各村(社区)燃气经营者按照三个阶段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工作信息,编写专项通报,确保整治有序推进。

  2、按照专项整治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结合检查抽查情况,上报专项治理阶段工作情况,12月1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情况总结报告。

  3、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网络

  我乡成立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蒲达平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陶思华同志任副组长,安监所、规建办等人员为成员,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整治推进会议,研究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有序推进。

  (二)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合法经营

  严厉查处储配站充装非自有产权瓶、供应站“大瓶倒小瓶”等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无证液化气点。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作为其许可证年检换证依据。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长效管理

  督促各企业和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用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基础知识,发放安全宣传材料并留存回执,餐饮场所张贴安全用气告知书,提高公众的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技能。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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