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17〕375号
各村(居)委会、镇辖各单位:
“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国庆”、“中秋”节期间,走亲访友、出行旅游人员集中,人流、物流显著上升,各类生产活动明显增多,引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增加,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抓实、抓细、抓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认真扎实地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督促各单位和各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本辖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加快整改进度,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整治,有效打击和治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于2017年9月25日和10月10日前分别将本辖区两节期间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报送镇安监所。
一是要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派出所、运管站、安监所、交管办以及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严禁非法运营、无牌无证和安全条件不达标的载客,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二是要加强高危行业安全检查。要重点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大防范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丢失、流散、泄漏事故,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检查力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控。要严格审批把关各类群众聚集活动,督促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四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预制机件、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同时,要加大违章建筑的清理力度,坚决打击违法抢建、违规建设、无证施工等行为。
五是要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片区督学、石桥中学、石桥中心小学校、列宁街小学以及各民办校要加强学校的师生安全教育,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暴力犯罪的防范,严格师生放假收假的安全管理。
六要加强娱乐场所、网吧、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院、液化气经营店、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和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制定应急方案,加强安全保卫,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七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严格巡防措施,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八要提高对汛期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强防汛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对各中小型水库的监控,预防暴雨造成的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三、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节日事故易发的特点,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所伤害。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要加强国庆节期间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值班制度,选派得力干部担负值班任务,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要完善应急预案, 落实应急资源,保证一旦发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及时启动,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对中秋国庆节期间发生的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