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委发〔2017〕106号
各党支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九月份“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达川组通〔2017〕140号)文件的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9月6日是九月份“党员活动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倡导以“我为环保献策出力”为主题,各地各单位也可结合自身职能自选主题。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打造‘诗画’般
生活环境”大讨论。围绕“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达川”目标要求,聚焦中央环保督察组来我区环保督察中反馈的各类环保问题,结合群众反映强烈和身边发生发现的环保现象,就增强环保意识、增添环保措施、增加环保责任、增大环保效应方面组织全体党员展开讨论。
(二)开展“倡导绿色生活,促进绿色发展,我在行动”活动。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河北塞罕坝林场建设者先进事迹;组织结成党员环保先锋志愿队,针对工作生活中的水、大气、噪声、扬尘、垃圾等环保问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环保绿色生活宣传活动和示范行动,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促进党员干部干实事、解民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过“双生日”。为当月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为当月出生的党员过“自然生日”。集体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当月入党同志讲述入党动机,回顾党内经历,牢记党员宗旨,表达努力方向。
(四)缴当月党费。组织党员缴纳九月份党费,如实登入《党员手册》,促使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牢记党员身份。
三、工作要求
“党员活动日”,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重大工作或活动,充分保证活动时间。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书记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坚持“三带头”表率示范,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不坐主席台、不作重要讲话、其他党员对其不称职务。各级党组织要扎实认真开展,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认真填写“党员活动日”记实表,在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