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府发〔2017〕182号
区环保局:
根据区环保局督查反馈米城乡中心水库总磷轻微超标的问题,我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达州市达川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8个文件的通知》(达川环委会发〔2017〕1号)等文件要求,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村(社区)对照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分解责任,制定措施,认真整改。现结合我乡具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米城乡中心水库位于米城乡社区和吴家营交界处,距离城区42公里,集雨面积1平方公里,蓄水量152万立方米。今年5月份,正值农忙耕种,水库周边土地部分农户过量使用含磷化合物肥料施肥,加之雨水较多,磷化物随着雨水渗入水库,导致水库水质总磷轻微超标。
二、措施要求
(一)健全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机制。建立中心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负责水库水源保护的责任领导和人员,利用网格化体系完善中心水库安全巡查制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全面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对发现在水库周边超标准施用含磷等化合物的,及时制止并向乡政府报告。在水库边界醒目位置设立标志牌和警示牌。同时,组织人员对水库漂浮物进行了清理并已于7月15日完成。
(二)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一是成立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乡河流及中心水库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对水库水质严格监管,坚持每月至少现场检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二是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推动“河长制”全面落实 ,制定“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将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水库水质改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推动水库水质总体改善。乡环保所对流域内企业排污进行排查,严禁污水入“库”。三是乡环保所、乡河长制办公室要重点整治水库周边废水乱排,特别要严控磷化物肥料的使用,确保不让一滴污水入库。
(三)狠抓总磷超标超量排放监管。加大对水库周边磷化合物使用的清理排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击超标使用磷化合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水库高效治理。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绿色发展理念,倡导有机种植,减少含磷肥料使用量。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成效,成立中心水库总磷超标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水库总磷污染控制的督察、整改调度、整改相关资料报送工作;各相关单位和所涉及得村(社)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确保方案明确的事项保质保量圆满完成。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坚决防止整改走过场。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真正形成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强化督查考核,加大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以严格的督导推动工作取得实效。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总磷超标整改落实工作的检查力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四)强化信息公开。乡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乡环保所、乡河长制办公室对总磷污染方面的整改工作,充分运用广播、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相关单位、人员在总磷污染方面督察整改中取得的成效,引导全乡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