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印发《景市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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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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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发〔2017〕70号

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政府办公会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景市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8日      


景市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唐永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胡清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王永进   派出所所长

        刘兴华   供电所所长

        罗松涛   安监所负责人

        王中全   场管办主任

       杜恒天   文广站站长

             唐绍贵   景市小学校长

             柏  海   景市初中校长

             张红荣   景市大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松涛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活动,使制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电气施工安装和电气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全社会安全用电常识进一步普及,电气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电气消防安全防范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具体措施为:

  把好电气产品质量源头关、加强电气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

  把好工程项目电气审核关、确保建筑电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施工。

  把好电气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关,加强对从事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审查。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营业性场所在停止营业后严格落实断电措施。

  按照“单位自查为主、电工专业把关、技术部门抽查、政府督促整改”的检查方法,结合农村消防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开展电气防火安全排查,对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限定时间整改到位。

  开展电气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采取“多员合一”等办法,建立基层电气防火安全专管员和巡防员队伍。

  四、工作步骤

  全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从2017年6月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6月中旬)。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对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此次综合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中旬至2017年10月)。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区、村等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由各单位负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书面上报综合整治办公室备案。

  督查整改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整改不到位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整改措施,以消除隐患。

  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按照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组成专班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二)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深查、细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要让群众充分认识电气火灾隐患的危险性、隐蔽性,使辖区群众自觉投入到电气隐患的自查工作中去,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并于2017年8月起每月24日前将治理情况报镇安全管理办公室且12月24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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