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府发〔2017〕61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唐永峰
副组长:胡清刚
成 员:安委会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主任由罗松涛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检查时间
7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检查范围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
(二)道路交通、单位、站点、场所。
(三)农机、水利等行业的企业、单位、场所。
(四)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的地方。
四、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各村(社区)、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责任制的落实、标准规程的执行、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情况。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省、市、区、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及企业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企业法人责任制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落实及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改的情况。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四)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的日常情况。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的情况;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教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的情况。
(六)应急管理情况。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制订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五、有关要求
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并于10月底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书面上交镇安监所。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