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2017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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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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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发〔2017〕59号


各村,镇级相关部门:

为确保今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预下达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经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成立景市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永峰

副组长:何六久

成  员:唐海江  张良川  陈家波  唐宏伟  罗松涛  范 莉

1.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小组:

组  长:何六久

副组长:唐海江

成  员:陈家波  唐宏伟  罗松涛  各村村主任

2.景市镇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小组

组  长:周光芳

副组长:黎晓燕

成  员:唐海江  张良川  陈家波  唐宏伟

罗松涛  杨继兰  各村监委会主任

二、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政府下达全镇任务数200户。

(二)各村任务(附后):1. 根据

(三)本次下达的任务用于各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重点保障已脱贫仍是危房和2017年度预脱贫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需要。

(四)本次任务补助标准以省、市、区实施方案为准。

三、具体要求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不得与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等农村建设政策补助对象交叉,不得重复。对多头享受政策、违规重复享受政策的情况,一经发现财政将收回补助资金,并列入当年绩效考核扣分事项,并报纪委追究责任。

(二)请各村结合实际,尽快启动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4—2016年已脱贫但仍是危房在2017年9月1日以前完成。2017年预脱贫危房在10月30日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在2017年10月10日完成。

(三)各村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科学选址,做到“三避让”,一定保证工程质量,建筑安全,按时向镇规建办上报进度,按时完成任务。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日




序号 村别 任务数(户)

1 皂角村 10

2 钟灵村 5

3 高庙村 6

4 镜子河村 10

5 拱桥坝村 9

6 长屋村 6

7 一佛村 6

8 梨子垭村 6

9 白阳坝村 9

10 红岩洞村 10

11 文家场村 10

12 茶园市村 15

13 团田坝村 20

14 响水洞村 10

15 柳树湾村 6

16 寨子村 9

17 牛家庙村 35

18 洞山寺村 6

19 厂子村 6

20 堕鼓石 6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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