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府发〔2017〕35号
各相关村民委员会:
现将《达川区葫芦乡 2017 年就业扶贫示范村 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就业扶贫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
达川区葫芦乡2017年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就业扶贫工作部署和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就业创业政策、资金、项目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就业扶贫质效,深入推进以村为单位的就业扶贫工作,发挥就业扶贫示范村的典型带动作用,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实 施方案》(川委厅〔2017〕15 号)和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的意见》(达市人社发 〔2017〕15 号 )以及《达川区2017年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达川脱贫攻坚办〔2017〕20 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按照“创建一村,整村脱贫”的目标,在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村中,创建特色、亮点突出、就业更加充分、创业带动作用明显的就业扶贫示范村。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培训率达到 100% ,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率达到100%,公共就业覆盖率达到 100%,助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村脱贫摘帽。
二、创建标准
实施“六个一”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标准,即“一站一员一墙一包一基地一平台”(建立一个就业扶贫工作站、设置一名就业扶贫服务专员、创设一面就业扶贫展示墙、制作一个培训就业服务包、设立一个就业扶贫安置基地、建立一个村级信息化就业扶贫服务平台)。
(一)阵地建设
1.就业扶贫工作站建设。在村支两委会办公区域内设专门的就业扶贫工作站,工作站要做到“四有”:有工作站牌子,工作站要悬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标牌;有办公室,办公面积不得少于 15 平方米;有办公设备,电话、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施设备齐全,室内工作制度健全,张贴规范、执行好。
2.配备就业扶贫服务 专员。工作站配备有 1 名兼职就业扶贫服务专员,主要依靠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大学生村官、村支两委成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站的就业扶贫日常事务工作。
3.就业扶贫展示墙建 设。每个示范村至少设立一面就业扶贫展示墙,主要用于公示本村就业扶贫整体情况、贫困劳动者基本信息、就业 扶贫政 策、公益性岗位、帮扶台账、政策落实、脱贫季度、脱贫收入、工作开展等情况。
(二)公共服务(培训就业服务包)
1.专场招聘。每年组织贫困劳动者参加就业扶贫现场招聘、特色招聘等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 1 次。
2.转移就业。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率达 100%。
3.职业培训。每年组织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率达100%。
4.创业扶持。扶持自主创业或参与众筹众创的贫困劳动者占全村贫困劳动者总数的5%以上(申报市级、省级就业扶贫示范村的,扶持自主创业或参与众筹众创的贫困劳动者占全村贫困劳动者总数的 10%以上)。
5.公益性岗位安置 。开发不少于 5 个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 300 元的岗位补贴,并实施动态管理(申报市级、省级就业扶贫示范村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 8 个)。
(三)载体建设
1.经济组织建设。建立 1 个有 5 户贫困家庭参与的农村专业合作社。
2.扶贫基地建设 。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 1 个对口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就业扶贫基地。主要利用产业园、返乡创业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经济实体扶持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申报市级、省级就业扶贫示范村的,必须有建立 1 个吸纳贫困劳动者
10 人以上的返乡创业园)。
(四)服务平台建设
1.基础信息。“一库五名单”规范、完整、准确,半年动态更新率达 100%。
2.帮扶计划。帮扶计划台账建立规范,帮扶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3.信息化建设。在村委会显著位置安装有用于发布企业用工需求的公示栏(申报市级、省级的必须安装有LE D电子显示屏),有流畅的宽带网络,并开通就业服务专网,连接达州公共招聘网。 可使用手机 终端、微信群、远程视频、QQ及 LE D显示屏等介质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各类招聘会、创业项目推荐等信息。
4.信息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发布常态化,按月在公示栏或 LED 显示屏上、微信群、QQ 上发布最新用工信息;在达州公共招聘网上为贫困劳动者发布求职信息、寻找就业岗位。
5.政策落实。政策明白卡到户上墙,就业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三、创建及评选方式
以乡为主体进行创建申报,将示范村创建工作纳入全区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十比十赛”活动进行评选和考核,先以乡脱贫攻坚办组织验收(由各村申报单位向乡脱贫攻坚提交申报资料,报区就业局初审后上报验收),创建经费实行以奖代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脱贫攻坚办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谋划,落实好组织实施责任,督促指导各村认真组织实施;贫困村把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作为就业扶贫的重要抓手,统筹协调推进,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推进力度,确保目标实现。
(二)严密组织实施。贫困村村要按照乡脱贫攻坚统一部署,加大对就业扶贫工作力量、资金扶持等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工期,确保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考核督查。将把就业扶贫示范村创建工作纳入贫困村年度综合目标进行管理,并作为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通报、考核。
(四)结果运用。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在 8 月底对当年创建的就业扶贫示范村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的,上报区就业局,并将评估验收所得分值按比例折合成脱贫攻坚工作对应项分值,计入脱贫攻坚工作总分,未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的村视为当年未创建就业扶贫示范村,扣减当年就业扶贫工作对应项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