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达川区景市镇中心卫生院工作职责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及市、区卫生局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社区卫生服务行政业务工作,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的卫生保健,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过程的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区卫生计生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我院2016年工作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三届九次、十次全会、区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发展、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加快实现五区目标以及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达川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大力促进中医院事业发展,努力发展健康服务业,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今年工作计划,现将我院今年的基本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6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三届九次、十次全会、区委一届五次全会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党的三严三实”两项主题活动为抓手,以“党员学习教育方式和实效性实现新突破,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实现新突破,党员作风转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实现新突破,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实现新突破”四个突破为目的,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年开展民主生活会12次,三会一课12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42份。
二、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提高农合保障、完善基药制度 2016年落实国家规定的新农合筹资标准,参合率达到99.9%,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达85%以上。强化新农合基金监管,严格执行城区非公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外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补偿打卡直发政策,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1月份到11月分院内报账2804516.26元。
(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我镇公共卫生服务人口数24680人,到目前为止电子健康档案建档24680人,全镇0-6岁儿童1144人、高血压2224人其中在高血压规范化管理有 2224人,糖尿病1130人 、其中糖尿病规范化管理有1130人、精神病97人、其中精神病规范化管理97人。为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我院建立和完善重大传染病的防控体系。多次开展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病的宣传防治活动,其中艾滋病专题讲座2次、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500余人份、艾滋病问卷调查60份;结核病督导病人有12人、开展结核病宣传活动 1次;开展乙肝病宣传活动1次。重性精神病97人均加入686项目,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100%。2016年全年计免内接种958人次、计免外接种81人次、狂犬疫苗接种76人份,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133人。
(三)分级诊疗工作 为使我镇群众对分级诊疗制度的知晓率达100%,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首先在职工会上进行传达和解读;又专门召开了全镇乡村医生分级诊疗工作会议,要求每户有签名,家家有传单,并将纳入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同时也制定了每月3次的宣传日程表,与达川区人民医院、达川区妇幼保健院、达川区中医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从1月-11月全面共向上级转院25人。
三、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狠抓医疗质量管理 为加强医疗质量考核的工作力度,坚持检查考核结果与奖惩兑现严格制度化管理,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从而促进和确保了医疗工作的更好开展。医务科全年开展12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考核和测评,有效地提高了医务人员在临床中严格执行基本规章制度与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各项培训活动5次。开展病历书写培训12次,反复多次强化训练,规范病历和处方书写。同时,抽查医疗质量检查共8次,发现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单3份。
(二)强化优质医疗服务 为优化服务流程、减轻患者负担、创造舒适环境,全年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12次。聘请第三方监督人员8人,开展行风测评共9次,满意率91%,公布投诉电话一台,设置投诉窗口1个,意见箱1个。
(三)全面提升医院软硬实力 进一步加强院内环境整治,改善院容院貌,为患者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借助计免门诊改造与建设中医示范乡镇的契机,将计免门诊全面升级改造为“AAA”预防接种门诊,全面推动中医馆建设(目前已财评结束,进行招投标阶段)。
四、解决群众困难、切实为人民服务
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医院率先在7月实行贫困户住院优惠政策(贫困户住院只付起付线,其余费用医院报销),从7月1日-9月30日贫困户住院共减免11.64万元,10月1日后按照政策实行贫户住院全免费,从10月1日-12月20日贫困户住院共垫资138.85万元。在迎接省级脱贫工作检查中,协助景市镇党委政府对景市镇寨子村、景市牛家庙村、景市镇高板桥村三个贫困的村卫生室建设共垫资 29750元。对医院定点帮扶村的帮扶中医院每位帮扶责任人深入帮扶对象家中,对贫困户的致贫因素、家庭收入来源、家中生活环境进行全面了解,并给予物资资助价值3540元。
二、部门概况
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川区景市中心卫生院本年收入合计997.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9万元,占44.92%;事业收入549.2万元,占55.08%。
2016年达川区景市中心卫生院本年支出合计108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53万元,占87.53%;项目支出135.92万元,占12.47%。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川区达川区景市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67.6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下降31.95%;,增长44.0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川区景市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4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10.27万元,下降31.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川区景市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4万元,占10.34%;医疗卫生支出482.21万元,占89.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45.5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20808)死亡抚恤(2080801):2016年决算数为10.06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为死亡抚恤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公共卫生(2100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2016年决算数为104.3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03)乡镇卫生院(2100302)2016年决算数为346.29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完成预算133.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存在年初、年末财政结转资金,其中:年初结转219.78万元,年末结转129.83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03)其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00399):2016年决算数为31.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为基本药物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川区景市中心卫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1.33万元:基本工资98.70万元、津贴补贴:4.22万元;绩效工资102.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3.3万元; 抚恤金10.06 万元;奖励金47.40万元。
公用经费80.60万元: 办公费2.22万元;印刷费2.00万元;续费 0.31万元;水费1.54万元 电费 2.37万元;邮电费1.24万元; 物业管理费0.80万元 ;差旅费2.37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会议费 0.87万元;培训费 2.37万元;专用材料费 59.5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达川区财政局未对达川景市中心卫生院安排出国计划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达川区财政局未对达川区景市中心卫生院安排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达川区财政局未对达川区景市中心卫生院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川区景市中心卫生院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川景市中心卫生院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川区景市中心卫生院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景市中心卫生院无公有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药品收入、监测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违约金收、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20808)死亡抚恤(2080801):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03 )乡镇卫生院(2100302)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03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00399)反映其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基药补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5)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反映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公共卫生(2100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