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发〔2017〕99号
各驻村干部、各村支部、村委会、各社长: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贫困户脱贫“两不愁、三保障”特别是农村住房安全达标建设,切实做好我乡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我乡2017年危房改造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各村要加强督查力度,所有申请危房改造户必须按要求建设,不得敷衍了事,否则取消其危房改造户资格,不进行补偿。
2.各村要督促危房改造户加快建设进度,对已竣工的督促其完善后续装修,9月底前入住;对已动工未竣工的督促其加快进度,9月底前完工;对未动工的督促其在9月12日前动工,9月底前完工。
3.各驻村干部、村三职干部、所在社社长负责监督住房建设安全及改造进度。乡党委书记、乡长、驻村干部以两个月下村补助、村三职干部及所在社社长以一个月工资作为考核,按期完工后补助(工资)及时下发,未完工的扣除相应补助(工资)并严肃追责。请各责任人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严谨的作风,扎实有效的完成工作任务;
4.各驻村干部要组织各村认真全面排查2017年脱贫户是否有住房安全未达标户,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确保达到脱贫验收标准,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如脱贫验收时仍有住房安全未达标的,驻村干部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基本合格),该村书记、主任停职检查,社长当场免职。
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各村务必高度重视,时常牵挂,把该项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达州市达川区五四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