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五四乡关于转发《达川区2017年度中元节祭祀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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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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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府发〔2017〕97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为持续保持我乡空气质量,有效管控中元节祭祀大气污染,减少火灾隐患,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达川区2017年度中元节祭祀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五四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


达川区 2017年度中元节祭祀大气污染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达川区中元节祭祀行为,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五治”工程成果,积极营造清新、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达川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7 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达川府办〔2017〕1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达川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卫工作为契机,强力推动中元节祭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实现文明祭扫、低碳祭扫,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积极营造空气清新、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基层社区作用,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引导规劝、严格监督管理,达到既尊重民间习俗,又保护大气环境的工作目标。

三、综合治理时段、范围和内容

(一)综合治理时段

2017 年 8 月 20 日至 8 月 30 日,为中元节祭祀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宣传动员时段;2017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5 日,为中元节祭祀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重点时段。

(二)综合整治范围

各乡、镇场镇范围,三里坪街道办事处、翠屏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

(三)整治内容

1.禁止占用城市(场镇)道路、广场、游园、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

2.严禁在场镇及周边、城区范围内(东至达渝高速路口,西至州河大桥南,北至凤凰大桥南,南至七河路)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

3.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远离进出口道路、加油(气)站、居民住宅和林地的空旷区域进行,不得损害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四、工作分工

中元节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按照宣传、教育、引导、制止、纠正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一)区五治办: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通报整治开展情况。

(二)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起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统一发放城区范围内综合整治宣传资料;依法查处建成区违规摆摊设点贩卖香蜡纸烛等祭祀用品行为和在建成区违规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的行为。

(三)区环保局:加强中元节期间城区大气污染监测,适时发布监测数据信息,督促引导广大市民增强环保意识,自觉规范祭祀行为,并加强整治重点时段的巡查。

(四)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因祭祀行为酿成火灾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协调公安消防加强中元节期间火情监控,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五)区住建局:负责对利用建筑施工场地和城区公共绿地进行焚烧香蜡、纸钱、冥币及放孔明灯等祭祀行为的劝导、制止和查处。

(六)区国土资源分局:按照土地权属,负责对在未利用闲置土地进行违规祭祀焚烧行为的劝导、制止。

(七)区水务局:负责对州河南岸周边、河滩地焚烧香蜡、纸钱、冥币、放河灯行为的劝导、制止。

(八)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城区各车站、码头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行为。

(九)区文体广新局:负责宣传规范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目的意义、办法措施,跟踪报道治理工作动态,宣扬正面能量,曝光负面典型,倡导文明祭祀。

(十)翠屏、三里坪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属辖区内违规祭祀行为的宣传劝导工作,牵头成立以小区楼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加强城区道路巡查。充分发挥社区工作力量,对在城区道路、居民小区周边、绿地等违规祭烧行为的劝导和制止,对不服从管理者及时上报区城管执法分局。

(十一)驻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其办公、生产、经营场地及职工住宅区的监督管理,教育所属干部职工自觉规范祭祀行为。

(十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场镇范围内的中元节祭祀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规范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是我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和巩固大气污染防治和“五治”工程成果的具体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既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抓好落实,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以及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座谈、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将文明祭祀的内容和要求宣传到位,积极引导市民群众自觉规范祭祀行为,营造文明祭祀社会氛围,逐步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

(四)逗硬考核,严格问责。区政府督查室、区五治办要加强中元节祭祀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专项督查,区五治办要把规范中元节祭祀行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 2017 年 9 月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对推诿扯皮、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要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同时提请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收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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