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9-13
点击数:
2023-08-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3.拟订地方性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对退役军人、公务员、人民警察等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并按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原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患矽肺病人员资格审查上报及补助工作,调研、处理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负责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协调、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全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因工伤亡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4.参与全区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灾情,储备、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5.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6.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开展地名信息服务。

8.拟订殡葬、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政策的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管理、检查全区福利企业和新申办福利企业的初审上报。管理社会福利机构。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指导孤残儿童、城镇“三无”老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拟订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和建议,贯彻执行老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负责老龄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调查研究。承担老年活动的组织开展,指导、督促、检查全区老龄工作,管理并指导全县老年群众组织工作,组织开展老年活动,承办各项惠老政策的落实兑现。

12.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按照“各项工作争一流,多项工作争第一”的全区工作基调,以目标任务为统领,强化排难攻坚和改革创新,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低保脱贫保障初战告捷。一是开展了低保的精准识别和排查,锁定低保兜底脱贫对象1.6万,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4亿余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264元、150元。二是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至430元和260元,农村低保对象年保障标准达到3120元,已高于同期扶贫标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定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三是发放特殊生活补贴402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低保对象困难生活补贴729万元、发放2016年纳入脱贫的低保兜底对象补差资金43万元。

2.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完成了达川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石梯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启动了附属工程建设。二是规划申报的明月江养老服务中心基金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立项。三是编报了54个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因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成效明显,被区政府通报表扬。

3.社会救助深入实施。一是深入开展十大民生救助,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近9万余人(户)次,发放救助金300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启动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大平台规划和建设工作。二是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全额资助五保对象、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参合参保,救助困难群众1.2万余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300余万元。投入10.71万元,试行为全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三是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开展了五保对象全面复核,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标到每月400元、300元。发放五保供养金3077.63万元,拨付敬老院维修改造资金70万元,建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个。

4.防灾减灾持续增强。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培训灾害信息员200名。强化救灾物资储备,招标采购棉被4000床、棉衣10000件,单衣1000件。认真开展了“5.6”、“6.4”暴雨风雹灾害的救灾、核灾、救助工作。指导翠屏街道办骑龙社区成功创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扎实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为困难群众发放过冬棉被2.23万床。

5.福利慈善稳步发展。新增公办养老床位150张,新增民办养老床位300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床位400张,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个,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为1.629万名困难家庭老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深入宣传贯彻《慈善法》,广泛开展慈善活动,为114名大学(高中)新生发放慈善帮困助学金38.6万元,开展了“社会扶贫慈善捐赠”和“一张纸献爱心捐助”活动,共收到捐赠资金220余万元。完成了孤儿生活保障金调标及补发资金补发工作。加强老年人的关怀,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和“双关爱”活动,创建省级基层示范性老年协会1个、市级基层示范性老年协会7个。

6.优抚安置全面落实。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打卡发放抚恤定补资金,抓好了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发放生活、医疗救助金500万元,为102户维修改建住房对象发放住房补助金150万元,为13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了免费体检和义诊。二是落实安置政策,完成了30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为412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1071.4万元。三是加强双拥工作,深入推进“双拥在基层”活动,及时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做好了重大节假日、纪念日走访慰问活动,为60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发放立功受奖奖励金6.59万元。四是切实抓好涉军维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对生活、就业确有困难的优抚对象进行妥善帮扶,全力以赴确保稳定。区民政局被市双拥领导小组表彰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

7.社会治理改革创新。一是抓好了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暨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达川区、赵家镇、三里坪街道和翠屏街道、三里坪街道曹家梁社区分别被命名为四川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村民自治模范镇、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和谐社区示范社区。二是创新出台了《达州市达川区十大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了村(社区)治理创新,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作了书面交流发言。三是加强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创建省级示范村(社区)1个、市级2个、区级12个。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开展了社会组织法人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开展了五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8.社会事务拓展服务。一是扎实开展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摸底排查工作,强化了“三留守人员”的关爱保护。二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76人次。三是加强殡葬工作,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免费向社会提供了30个节地生态墓地,实施生态树葬1例,办理惠民殡葬19起。四是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完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有身份证信息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五是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上报了木子等5个乡撤乡设镇的申报资料,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年度工作,采集地名普查资料1.4万余条。牵头开展了“达平线”市间县界联检,配合大竹县、宣汉县完成了“达大线”“达宣线”市内县界联检。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川区民政局本年收入合计425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5.55万元,占收入的100%。

2016年达川区民政局本年支出合计404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50万元,占总支出18.89%;项目支出3282.87万元,占总支出81.1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达川区民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473.9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543.78万元,增加7.8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川区民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9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80.37万元,下降18.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川区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2.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1.54万元,占92.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86万元,占6.29%;住房保障支出45.45万元,占1.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608.42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6万元,完成预算51.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2017年继续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拥军优属(项) 2016年决算数为62.1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老龄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67.9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6年决算数为65.2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209.8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02万元,完成预算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2017年继续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616.83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 (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16年决算数为175.23万元,完成预算59.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2017年继续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4.95万元,完成预算4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2017年继续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2.16万元,完成预算7.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2017年继续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6年决算数为245万元,完成预算1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2017年继续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78.99万元,完成预算33.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2017年继续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7.99万元,完成预算4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2017年继续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9.28万元,完成预算86.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2017年继续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38.13万元,完成预算74.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2017年继续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0.39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55.47万元,完成预算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2017年继续使用。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4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川区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2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63.5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接待条件和接待标准接待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367人,共计支出2.2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迎接省市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检查5批64人4386元,第二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学习及检查、毗邻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等9批次100人5865元,市级及毗邻县十大民生救助检查、市财政局检查2015年市级匹配低保及医疗救助资金等2批18人1526元,浪流浪乞讨救助工作2批次24人1506元,涉军维稳、退役士兵安置等4批次56人2568元,省市区政府检查救灾应急工作1批次13人1090元,省市区检查民政其他工作7批92人5059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4.21万元,用于救灾应急、流浪乞讨人员巡逻、低保特困人员及优抚人员调查、地名堪界、民政资金检查及民政各项安全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川区民政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5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川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2万元,比2015年增加11.42万元,增长21.4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川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37万元。主要用于汛期物资采购66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70.47万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10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川区民政局公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2188.3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开展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按规定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按规定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我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单位的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的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抵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达川区民政局决算公开(内含12张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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