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承担粮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切实增强新形势下粮食安全意识;落实粮食安全区级部门职责;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落实全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牵头组织定期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考核。
三是依法履行政府管理粮食流通的职能,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全区粮食流通市场管理的执法检查;负责粮食行政许可和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承担区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各级储备粮食及国家其他政策性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和跨区粮食收购备案制度的检查。
四是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区粮食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粮食系统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粮食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区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区内粮食销售工作,开展省、市、区间粮食流通的合作交流。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监督执行。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
五是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区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区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六是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区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粮油食品安全监管,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区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七是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区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制订全区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
八是指导全区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表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编报全区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负责国家和省、市、区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九是制订粮食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抓好全区粮食系统的职工培训、技能训练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十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狠抓了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落实落地。2016年度,我市获得省政府粮食生产“丰产杯”表彰,我区获得全市粮油高产高效创建考评第一名、获得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优秀等次,被市政府办、区政府办通报表扬。
二是狠抓了中央、省、市、区级储备粮和食用油的日常管理,数量真实,质量完好。2016年顺利迎接省上普查、国家抽查,通过上级检查,我区储存的各级储备粮食做到了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受到了国家、省粮食库存检查组领导的好评。
三是狠抓了粮仓改造及新建工作。一是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 7.39吨;二是新建麻柳省库2.5万吨、赵家粮站1.5万吨仓库二期工程,共计4万吨现代化高大平房仓库,目前已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三是全面完成了达川国库智能化粮库功能项目,并投入粮食收购使用。
四是狠抓了粮食应急保供工作。一是全区设置有63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3个应急加工企业,3个应急储备企业和2个粮食市场价格检测和预警预报点。二是确保了达川国库市级500吨小包装大米的数量和质量,以便应急需要调得出、供得上。三是加强了军粮供应工作,超额完成了15吨军粮供应,确保数量和质量,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五是狠抓了粮食收购、销售工作。共收购粮食12.7万吨,销售粮食10.7万吨;轮换省级储备稻谷4358吨,省级储备菜籽油1300吨;购销油菜籽各5000吨,销售食用油5200吨,为农民增收600万元。
六是狠抓了小粮仓推广运用。年内发放小粮仓1000个,极大地缓解了种粮农民储粮难问题,减少了粮食损失。
七是狠抓了粮食产业发展,聚力助推了“川凤”米城大米、“万家香”、“恒昌”及“铜江”等品牌打造。
八是狠抓了涉军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基础工作。全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结回复各类信访件27件,其中:市长热线3件,书记信箱信件2件,网上回复件8件,其他交办件14件,接待信访群众达200余人次,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100%。全年实现“零进京、零赴蓉、零非访”。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达川区粮食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达川区粮食局本年收入合计298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7.64万元,占100%。
2016年达州市达川区粮食局本年支出合计266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7万元,占16.2%;项目支出2236.64万元,占83.8%。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粮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987.6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1661.92 万元,增长1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9.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43.62万元,增长1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9.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2万元,占3.4%;医疗卫生支出23.75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20.98万元,占0.7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34.49万元,占83.7%;其他支出300万,占1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90.1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及抚恤金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23.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医保金缴纳。
3.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书为20.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234.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粮食信息统计,粮食专项业务活动,其他粮食业务活动。
5.其他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8.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8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6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未接受国家及省上大型检查等,并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认真控制招待费支出。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56人,共计支出0.8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迎接市上对粮食仓库的调研,安全检查等,迎接区内部门对各项工作的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7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下半年无公务用车。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48万元,用于粮油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7万元,比2015年减少247.4万元,下降3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无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以上大型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要求对项目进行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
8.教育
9.科学技术
10.文化体育与传媒
11.社会保障和就业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