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委发[2017]43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南岳镇河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5日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省、市、区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特制定我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河长会议、镇级河长工作会议等会议制度。
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第一条、南岳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
小组组长主持召开。 出席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可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其他参会人员。
第二条、会议议题和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河长制办公
室承办。
第三条、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经领导小组组长同
意,可另行召开。
第四条、会议主要事项: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大政策;全
面部署全镇河长制工作;研究审议河长制全局性重大问题;听取
全镇河长制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跨领域、跨流域、跨部门的重点
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决定河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
二、总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南岳镇总河长会议由总河长主持召开。
出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总河长确定人员。
第二条、会议议题和时间由总河长确定,河长办公室承办。
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研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事项;研究镇级层面工作方案、工作要点、相关规划和制度;研究布置全镇2条主要河流实施河长制相关工作,并督促检查;协调解决跨领域、跨流域、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经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总河长审定后印发。
三、镇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镇级河长工作会议由镇级河长主持召开。
出席人员:镇级河长及其联络员单位负责人,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河流所涉村级河长,镇级河长指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镇级河长同意后召开。
第三条、会议议题和时间由区级河长确定,镇级河长办公室承办。
第四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以及总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研究落实“一河一策”工作方案的措施;研究所涉河湖管理和保护的重点工作、推进措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河湖所涉村的重点工作及难点问题;经镇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经镇级河长授权,由镇级河长办公室召集有关单位和村社负责人研究落实所涉河湖工作任务和措施。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镇级河长审定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