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关于成立南岳镇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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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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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委发〔201754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环保会议精神,扎实有效抓好南岳镇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南岳镇环保案件交办协调处理组等八个工作组,分类负责处理南岳镇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事宜。

一、工作组分工情况

(一)环保案件交办协调处理组

组 长:蒋 伟

副组长:刘兴才

成 员:周江、黄晋军、郑元娟

职责:全面负责上级交办的环保案件分类、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并负责准确向上级汇报全镇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案件的办理回复。

(二)河流环保整治督导组

组 长:张 勇

副组长:陈远会

成 员:周江、李前洪、秦建成、王学松、宋春、邓明建、苏光纯、张洪、唐立清、黄帆、郑元娟、黄林梅、鲁劲松

职责:负责对施家河、蹬子河全流域(包括各支流)河道白色垃圾、废弃物、企业排污、养殖场排污整治的日常督导工作及交办环保案件的即時处理和整治督导工作。日常督导工作要做到每天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责成所辖村进行限時整治达标;案件处理和整治督导要做到跟踪督导,限時办理,直至整治达标。

一小组:负责对施家河流域环保工作的督导

组 长:张 勇

成 员:邓明建、唐立清、郑元娟、黄帆、黄林梅、鲁劲松

二小组:负责对蹬子河的督导

组 长:陈远会

成 员:李前洪、王学松、秦建成、宋春、张洪、周江

(三)面源污染及企业(含养殖企业)污染督导组

组 长:刘兴才

成 员:黄晋军、王勇、王兴斌、苏辉、万礼兵

职责:负责对全镇范围内的面源污染源头治理的巡查督导工作及交办环保案件的即時处理和整治督导工作。即:秸秆禁烧巡查、农药和农膜等废弃物回收效果巡查、养殖企业排污巡查、工矿企业排污巡查、小微企业排污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责成相关村、养殖业主、企业主进行限時整治达标。案件处理和整治督导要做到跟踪督导,限時办理,直至整治达标。

(四)场镇五治工程督导组

组 长:陈登睿

成 员:胡顺平、邹黎明、王峰、杨波

职 责:负责对场镇范围内所有区域的环境治理的督导工作及交办案件的即时处理和整治督导工作,做到随时巡查督导,发现一起问题立即限時整治一起。案件处理和整治督导要做到跟踪督导,限時办理,直至整治达标。

(五)环保宣传组

组 长:张 勇

副组长:张 洪

成 员:李前洪、周江

职 责:负责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即:做到每天镇级广播里有环境保护宣传内容,实行早、中、晚定时广播,让全镇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入心入脑,逐步提升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

(六)信息收集、上报及归档组

组 长:张 勇

成 员:周江、黄帆、黄晋军、郑元娟

职 责:负责对各组工作情况的信息收集,拟写上报信息、工作报告,收集各组工作文字材料归档等工作。

(七)工作问责组

组 长:陈远会

成 员:刘兴才、张显梅

职 责:负责对上级交办案件的责任追究,对在环保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单位、个人进行问责。

(八)工作保障组

组长:陈远会

成员:张显梅、苏光纯

职责:负责在环保督察工作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交通车辆、生活用餐等一律报陈远会审阅后统筹安排,既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又确保财政事务的正常运行。

二、工作要求

1.所有与中央环保督察有关的信息一律由蒋伟负责初审后报主要领导,并根据主要领导指示发布实施。每条信息上报及传送间,白天不能超过2个小时,晚间在次日8点前报送。

2.各分管领导对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对主要领导临时交办的任何环保工作(包括不是自己分管领域内的)均要尽职尽责完成,不得推诿扯皮。

3.在南岳镇QQ工作群里不得发布任何未经允许的不利于当前工作的相关信息。

4.2017815日起,各村组对外再次公布党委书记、镇长及各位分管领导的环保工作电话号码,方便群众举报环保问题。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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