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关于做好 “中元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8-28
点击数:

赵府发〔2017〕131号

各村(社区)、镇有关各部门:

“中元”节临近,焚香祭祖是我们的传统习俗,加之秋收季节,农事用火频繁,给森林防火带来了较大的隐患,为确保“中元”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委、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三职干部实行分段包片,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做好辖区山头地块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对特殊人员(痴、呆、傻、聋、哑、老)、林区坟主以及林区、林缘有耕地的农户的重点管理,并与特殊人员监护人、林区坟主、林区、林缘耕地农户签订防火责任书。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理

各村委、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对森林防火的预防、处置、危害等方面的宣传,要广泛宣传因祭祀用火等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责任后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同时要加强林区火源管理,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

三.加强排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委、有关部门首先要重点检查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情况,扑火队伍情况及预案准备情况,其次是对林区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林区防火隐患(如林区电力设施的安全、林区农户柴草乱堆放情况,林缘违规烧秸秆等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我镇无森林火灾隐患。

四.加强值守,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各有林村相关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要加强对专职护林员的管理,在重要时段、重点地段要加强巡护,对发现违规用火要及时制止,发现火情立即上报镇政府(电话:3360032)和林业站(电话:3361581)并就近组织人员(不得动用老、弱、病、残、孕)进行控制,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安全。

五.及时查处,严格问责

对发生森林火灾的要及时查清事件原因、经过、结果,对肇事者依照《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