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委发[2017]94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级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着力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党清源,为党强基,确保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的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严禁弄虚作假,严防急躁冒进。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要主动扛起责任,对工作要亲自负责、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运用“两会一谈”方式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认错改错,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上交违纪所得、主动挽回经济损失。凡拒不主动说清违纪问题的,经发现后,一律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专题宣讲,并将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的政策《关于对主动说清违纪问题人员予以从轻处理的通告》张贴至每个单位、每条街道醒目位置,利用“宣传小分队”、流动宣传车、“村村响”大喇叭、院坝会及电视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特别是乡镇、村(社区)的宣传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加强舆论引导管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协调,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对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的情况要如实记录,对主动退缴的违纪款物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登记造册、妥善处置。在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期间,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若有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原则上在当天下午 5点前将有关材料(附 1至附件5)报送区纪委监察局(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批备案。每周五下午5点前,各地各部门要将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汇总情况书面报告(附件 6)区纪委监察局(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
四、强化监督,严格执纪。各地各部门对主动说清违纪问题的违纪人员及定性处理意见必须报区纪委统一审核把关,严禁擅作决定,严防畸轻畸重。区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主动说清违纪问题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逼工作深入推进,促使全区上下形成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相信依靠组织的浓厚氛围。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