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府发〔2017〕74号
麻柳中心敬老院、镇级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第14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讲话,王东明书记在去年底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面向‘一老一小’,按照适应需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多元供给的思路,推动建立更多高中低档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要求,和《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川民发〔2017〕53号)、《达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达市民发〔2017〕84号)文件精神及其区民政局有关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麻柳中心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麻柳中心敬老院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事务工作,现将其有关组成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华宁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 罡 镇党委副书记
杨 成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孝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 娟 镇党委委员、大调中心副主任
成 员:胡天奎 镇民政办主任、敬老院院长
雷登中 镇民政办工作人员
杜 峰 麻柳派出所所长
王 刃 麻柳镇卫生院院长
李长平 麻柳食药所所长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