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发〔2017〕34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
现将《江阳乡船舶安全度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
江阳乡船舶安全度汛应急预案
近年来,我乡经常发生洪灾,给全乡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我乡地处明月江流域,为了保障船只得安全运行,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船只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防汛工作抓突出,实行公众参与、干群结合,不断提高船只安全度汛管理水平。
(二)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村、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依据本预案,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政府设立江阳乡人民政府防汛机构,组织指挥全乡防汛工作。指挥部由乡有关部门,武装负责任人组成。各村、各单位应建立响应的应急分队,负责各辖区的船只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当气象预报即将发生暴雨信息时,乡防汛指挥部通过电话、广播等宣传工具发布预警,通知各村,各单位,广大船只做好相关准备和抗洪抢险工作。
(一)各船舶船主应增强防汛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大灾的思想准备。同时要做好组织准备,预案准备,物料准备,通信准备工作,以确保应急所需。
(二)船只汛期安全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五、应急响应
(一)一旦进入汛期乡防汛指挥机构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期的监视及防汛工作,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各村及船主必须在洪水期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救灾工作。
(二)船只险情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六、联系电话:3320036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