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府发[2017]71号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3日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我镇危险化学品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危险品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麻柳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刻汲取达州市鑫茂拆迁服务有限公司“7.6”废弃油罐处置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坚决做到不漏一处、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求实效,确保全镇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检查工作全覆盖。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业主要对各自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开展全方位、各环节、全覆盖、深层次、地毯式自查。各村(社区)对辖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检查率达100%。
(二)隐患整治出实效。各危险化学品生经营、储存业主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切实强化安全风险控制,大力消除隐蔽性、系统性隐患和历史积患,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三)行政执法上台阶。坚持检查执法方式,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严格执法处罚,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隐患督办率达100%,对违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做到有患必排、有违必纠、有非必打、查必有果,推动全镇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镇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按步骤和有计划地顺利开展,麻柳镇人民政府特成立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华宁(麻柳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孝生(麻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杜 锋(麻柳派出所所长)
廖劲松(麻柳镇安监所所长)
齐志胜(麻柳镇国土站站长)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李孝生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工作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
四、检查范围
全镇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仓库(含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含管网燃气)等易燃易爆企业。
五、检查内容
(一)立即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各村(社区)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对全镇所有烟花爆竹专店、燃气站、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区。
(二)汛期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达川安办〔2017〕29号)要求,加强汛期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工作,立即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三)特殊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深刻吸取达州市鑫茂拆迁服务有限公司“7.6”废弃油罐处置爆炸事故教训,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对辖区涉及特殊作业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特殊作业环节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过程记录,并贯彻落实《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涉及液化气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运输企业全面风险排查和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办〔2017〕71号)要求,企业要加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设施设备检维修等特殊作业过程风险的辨识和管理,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强化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发生。
(四)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业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主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要求,组织开展危化品为主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主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业主,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
六、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采取危化品经营业主业自查自改,、镇安委会组织安监所、国土站、木头派出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日至8月15日)。由镇安办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及时将本方案要求传达到辖区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业主,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业主自查(8月15日到9月15日)。各业主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一一列出台帐及时整改,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业主将自查整改情况于9月15日前报镇安办。
(三)检查督查(9月16日至10月20日)。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专项检查,镇安监所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业主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业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业主自查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风险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储存区危险化学一旦发生事故,影响范围达、救援难度大,后果往往十分严重。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风险意识,主动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部署,把大检查工作抓深抓实。
(二)结合重点工作,加强督查检查。镇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全年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打非治违等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对本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坚决做到不漏一处、不留死角,杜绝走过场,务求实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业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危化品经营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走过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措施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影响安全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罚,问题特别严重的,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采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督促危化品经营业主整改到位。
(四)落实工作措施,加强跟踪督导。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辖区负责、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镇安办将采用督查、暗查暗访等形式,对此次安全大检查全过程进行随机抽查,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未及时上报情况和资料的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