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17〕314号
各村(社区)委会、各相关部门:
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污防“三大战役”办发[2017]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大春收割期间秸秆禁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8-11月是我镇大春收割较集中时段,也是农作物秸秆焚烧的高发期。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有力举措,也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消除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大春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
二、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达川区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进入实战状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春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村(社区)、村民小组、农户(业主)三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巡查队,全天候巡回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规焚烧秸秆行为。
三、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镇环保、城管、农技站、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在重点时段和节点安排人员加强秸秆禁烧巡查执法,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管控到位。
四、广泛宣传,加强與论引导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制发倡议书、开展有奖举报、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开通流动宣传车、召开社员大会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禁止秸秆焚烧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环增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到秸秆禁烧工作上来,形成全民参与、共同落实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各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指导秸秆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在大春农作物秸秆禁烧期间,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秸秆禁烧的责任落实情况、宣传发动情况、巡查工作开展及辖区秸秆焚烧防控情况进行暗访和督查,对发现火点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