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河龙村二、三组失地农民参加社保的审查报告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8-17
点击数:

河府[2017]84号

达川区失地办:

    秦巴物流园区(河市)熊家沟道路达川区段建设,经市政府批准,将达川区河市镇河龙村组27.094亩耕地进行征用,二组于2017年5月22日,三组于2016年12月8日分别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现征用手续已办理,并予以补偿,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失地农民社保,现将失地农民社保审查资料报告如下:

    河市镇河龙村二组征地前总人口280人,有耕地60.931亩,人均耕地0.22亩,实际占有耕地26.0925亩,应参保人数119人(其中劳动力71人),于2017年7月29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5人(劳动力4人);三组征地前总人口280人,有耕地60.931亩,人均耕地0.22亩,实际占有耕地1.0015亩,应参保人数5人,于2017年7月29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5人(劳动力4人)。两个组应参保124人,实际自愿参保人员共计10人,二组于2017年7月29日至8月8日予以公示,三组于2017年8月12日至8月7日分别将参保人员予以公示。

    各组参加社保对象附有原件花名册,经镇、村审查,符合条件要求,请予办理。

    特此报告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