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关于印发《大堰乡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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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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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府发﹝2017﹞76号

各村(居)委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达川安办〔2017〕83号)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了《大堰乡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放在首置,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依法严惩各种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志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霜霜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刘宗伦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冷爱国、周远红、任 保、程候华及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由任保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三、检查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10月20日

四、检查范围及重点

乡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具体包括: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及城镇燃气、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利、学校、医院、地质灾害、食品药品、防汛抗旱、消防、林业、电力等。

五、检查分工

各村各有关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次安全检查共分两个检查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由李霜霜牵头,任保、周远红参加。具体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利、防汛抗旱、消防、林业、人员密集场所、电力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安全检查。

第二组,由刘宗伦牵头,冷爱国、程候华参加。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学校、医院、地质灾害、食品药品的安全检查。

各检查组同时负责所检查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治工作。各村(社区)由驻村干部牵头,村(社区)三职干部参加,具体负责本辖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同时配合各检查组开展本辖区相关行业的安全检查。

六、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

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行业检查

乡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辖区内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严格按照达川区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要求,制定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监管第一责任人,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治。

(三)政府督查

乡政府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的检查。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阶段工作安排,对各单位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七、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安全决策部署情况

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委会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情况。

2.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研究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落实汛期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汛期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和信息传递机制,防范自然灾害引发次生安全事故情况等。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等。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矿山、危化物品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山岗制度落实情况等。

5.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 、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等。

6.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重点检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在单位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管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情况等。

7.应急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八、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为三个阶段(2017年7月至10月)。

(一)第一阶段:全面部署,自查自改。(7月)

1.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同时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2.各有关单位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各部位、各环节、各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布,并将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附件1)报送区安办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第二阶段:深入检查,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乡安办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乡安办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第三阶段:实地督查,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乡安办将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二)强化考核协调,有序推进工作。乡政府将大检查开展情况作为乡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综合安排、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

(三)严格执法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安全执法检查程序,规范检查文书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要把安全大检查与“打非治违”和安全执法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并依法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舆论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形式要多样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每月20日前将本月安全大检查工作图片等相关信息资料报送至乡安办,并于10月18前将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乡安办。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长效的举报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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