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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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府发〔2017〕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达州市达川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经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1日


达州市达川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二〇一七年七月

目    录

总则                                                 6

一、 规划背景                                        6

二、 规划范围                                        7

三、规划年限                                        7

四、编制依据                                        7

五、总体思路                                        9

第一章 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10

一、“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10

二、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15

三、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挑战和机遇                  22

第二章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奋斗目标               24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4

二、基本原则                                       24

三、目标指标                                       25

第三章  强化宏观调控,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27

一、健全环境宏观调控机制                           27

二、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29

三、协同控制能源资源消耗                           31

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                           32

五、培育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34

第四章 深化质量管理,深入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36

一、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36

二、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38

三、分级分类防治土壤污染                           45

四、实施噪声污染防治,创造宁静宜居空间            47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与资源化利用                  49

第五章 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   51

一、推动总量控制制度改革                           51

二、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                              51

三、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51

四、试点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                  52

五、强化生活源污染治理                              52

六、加快农村环境治理                              52

七、开展交通源污染防治                              53

第六章  实行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53

一、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                     53

二、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54

三、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55

四、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56

第七章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安全57

一、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57

二、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护                        58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59

四、加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修复                  60

五、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62

第八章  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63

一、提升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63

二、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63

三、提高生态环保信息化水平                        64

四、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65

五、加强环保科技能力支撑                           65

第九章  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66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66

二、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67

三、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68

四、资金筹措                                       69

第十章  改革与保障措施                              70

一、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70

二、推进环境监管体系改革                           72

三、构建全社会共同行动体系                        73

四、完善资源环境经济政策                           74

五、加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                             75


总  则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达川的决胜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加快实现“五区目标”的重要时期。因此,必须深刻认清未来五年面临的发展环境,准确把握区情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认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明确发展战略,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举措,推动全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目标。同时,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资源和环境面临着空前的压力,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近年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十三五”环境保护以气、水、土壤环境保护为三条主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再次强调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突出的战略地位,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因此,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编制《达川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环保工作重点领域、任务和工程,提出规划保障措施,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达川区全区域。

三、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2016~2020年。

四、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

(四)《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63号)

(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六)《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八)《关于印发

(九)《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

(十)《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5〕53号)

(十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92号)

(十二)《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

(十三)《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2月11日印发)

(十四)《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川环〔2014〕4号)

(十五)《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4〕143号)

(十六)《达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达市府办〔2014〕13号)

(十七)《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3〕62号)

(十八)《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达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函〔2016〕34号)

(十九)《达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1月5日经达州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

(二十)《达川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日发布)

(二十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达川区实施方案》(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1日发布)

(二十二)《达川区大气重污染环境应急预案》(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24日发布)

(二十三)《达州市达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4达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二十四)《达川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

(二十五)《达川区林业“十三五”规划》

(二十六)《达川区治理办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第十三五规表(2016-2020年)》

(二十七)《达川区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十八)《达川区“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二十九)《达州市达川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

(三十)达州市环境质量监测数据(2011~2015)

(三十一)其他相关资料

五、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基本思路,深化环保领域改革,以“绿色低碳”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质量和总量双控,突出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环保法治,完善信息公开,实现经济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互动并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稳固的环境基础。

 

第一章  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十二五”以来,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主要污染物指标SO2、NO2、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二级标准限值,其中二氧化氮总体保持稳定,SO2浓度、可吸入颗粒物均呈逐年降低趋势。

“十二五”期间,全区“三河一江”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部分小流域水质明显好转;“十二五”期间,全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州河罗江镇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I类水域要求,达川区对49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调查监测,全指标评价水质达标率为81.6%。

“十二五”期间,我区以中高考禁噪为抓手,大力实施宁静工程,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城区坝坝舞进行劝导,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级由往年的三级水平(一般)升至二级(较好),声环境质量有所好转。

“十二五”期间,我区生态质量稳中趋好,绿化率不断提高,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二)总量减排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区扎实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要求,对福达焦化、车家河页岩砖厂、南国印染等27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入户摸底调查,并根据上报数据进行了核算;期间,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减排目标任务,督促达川区鑫兴养殖场、福达焦化、双庙乡污水处理站、碑庙镇污水处理站等4家企业按污染治理方案按时开工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关闭四川运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达川区远程建材有限公司机立窑生产线、达川区国威建材有限公司机立窑生产线、达川区曾祥文养鸡场、车家河页岩砖厂。“十二五”期间工业用水重复率达77.9%,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1.18%,2015年GDP能耗为1.06吨标准煤/万元。“十二五”末,我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712吨,氨氮排放量为158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48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354吨,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减排任务。

(三)污染防治扎实推进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十二五”期间,一是编制了《达川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达川区大气重污染环境应急预案》,细化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加强了预警。二是对全区涉及大气污染排放的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关闭了污染较重的达川区永弘精工有限公司,责令福达焦化公司对推焦除尘系统进行限期整改,督促渡市选煤发电厂限期完成对脱硫系统的治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旧标准)。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十二五”期间,我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结合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现状,重新划定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5个;开展了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企业5家,督促相关乡镇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设备;加快构建饮用水水源地联防联控体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责任,进一步筑牢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护阀”。稳步推进场镇生活污水治理。编制完成《达州市达川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计划(2015-2025)实施意见》,将场镇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全区重点流域污水治理规划;“十二五”期间,赵家、平滩、石板、景市等乡镇场镇污水治理设施已基本建成,麻柳、大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也正在进行。

在固体废物管理方面,“十二五”期间,我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密闭、压缩、环保、高效的要求,积极建设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市处理”模式。严格落实危险固体废物生产经营企业申报登记、动态管理、联单转移制度,全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送持证单位处置,安全处置率列年持续达到100%,有效防范了危险废物安全事故。严格落实核与辐射管理制度,对全区核与辐射利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废源及时送到市放射性废物库集中贮存,监督涉源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区未发生放射源安全事故。

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十二五”期间,一是大力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了《达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调整方案》,督促达州市官田种猪选育有限公司、达川区银宏畜牧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达川区华生养殖专业合作社完成了废弃物综合治理,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二是积极推进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永进、金垭、麻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通过了市上的验收,赵固乡、福善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已正式启动。三是稳步开展“连片整治”。永进乡、金垭镇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顺利通过验收,麻柳镇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基本完成,为福善镇、赵固乡争取到中央农村环保连片整治项目资金423万。

(四)环境风险防控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区严格落实了危险固体废物生产经营企业申报登记、动态管理、联单转移制度,全区危险废物全部送持证单位处置,安全处置率列年持续达到100%,有效防范了危险废物安全事故。

“十二五”期间,我区强化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了核与辐射管理制度,并对全区核与辐射利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清查,废弃(闲置)放射源收贮率100%,监督涉源单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十二五”期间,全区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五)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区大力实施了“蓝天、绿水、青山”三大生态工程,累计完成了营造林17.74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9.56万亩。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地率分别达32.35%、37%。“十二五”期间,我区先后成功创建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模范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和省、国家级文明城市,并创建了2个省级环境优美示范镇,61个省级环境优美示范村,9个美丽乡村和10个市级环境优美示范镇,53个市级环境优美示范村,10个美丽乡村。期间,我区还成功创建了“十佳企业”2个,十佳学校2个,十佳社区3个,十佳小区2个,争创先进小区1个,千户环境优美示范家庭940户。“十二五”期间,赵家镇石垭村议定执行《环境治理村民公约》还代表四川省接受并顺利通过了国家专家组的核查;“十二五”期间,我区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组织开展的入村核查,并获得好评。“十二五”期间,我区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工业用水重复率达77.9%,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1.18%。

(六)自身能力逐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区环保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开展了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和制度等“五大建设”,健全了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打造了一支工作扎实、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为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区环保投入不断增加。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保专项经费投入,积极上报污染治理项目,向国家申报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十二五”期间,环保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不断配备完善人员编制、仪器、设备等,有序推进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监察、监测达标建设。

“十二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环保基层能力建设的工作要求,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监察大队通过了标准化达标建设验收。环保宣教得到加强,全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按质完成水、气、声等环境质量监测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做好总量减排项目监督性监测、饮用水水源监测、环境安全隐患监测等专项监测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区强化环保队伍建设,加大对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引进多名专业技术人才。

“十二五”期间,我区健全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增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一)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民众环保要求提高

“十三五”期间,我区城镇化率将达到55%,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46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到60万人,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使环境压力持续加大,城市人口将持续增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压力增大。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噪声扰民等环境问题将日益凸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任务更加艰巨,人口密集区空气质量要继续保持良好难度大。群众生态意识淡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滞后,农村养殖、生活污水直排现象还大量存在。根据调查,“十二五”末农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度最高为57.9%、知晓度为52.9%、践行度只有25.3%,农村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颗粒物成为大气首要污染物,与新标准差距较大。根据国家环保部文件《关于实施

工业废水排放量大。我区工业用水主要集中在矿业、纺织、食品加工业、塑胶业和化工行业。水体中绝大多数有毒有害物质来源于工业废水。工业废水大量排放,是造成水环境状况日趋恶化,水体使用功能下降的重要原因。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突出。“十二五”末,我区群众饮水安全风险大,治理任务十分艰巨。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低,49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全指标评价水质达标率为81.6%,超标因子主要为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普遍未完成标准化建设,缺乏标志标牌、隔离网等基本防护措施,保护区内有农户居住、畜禽散养,沿途村落、散户截污设施不足或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生活污水基本直排河道。农村分散式饮水工程绝大部分没有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备,直接抽取地下水(地表水)至蓄水池供农户使用,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超标现象普遍,农村饮用水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小流域污染重、治理难。“十二五”末,我区主要河流水质基本稳定,但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监测值逐步增加,可见水质有恶化趋势。水质受降水等影响明显,多是丰水期达标,说明流域水污染主要来自点源,同时流域缺水也造成枯、平水期水体自净能力低下,说明水环境承载力不足也是导致超标的重要原因。巴河、明月江、铜钵河主要为生活废水污染,主要是受沿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生活源污染。

区域土壤环境污染水平不明。“十二五”我区已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对重金属国控点进行常态化监测,农业面源污染径流场监测刚刚起步,农业土壤环境污染现状有所掌握。但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水平仍不明确,尤其是工业场地土壤污染状况不明确,土壤污染治理和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缺乏基础。

环境质量改善缓慢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不断提高的矛盾依然突出。当前,水、气质量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程缓慢,难以满足群众快速增长的环境需求,导致环境信访居高不下。一些环境纠纷往往与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与其他利益诉求夹杂在一起,解决难度越来越大,稍有不慎,就会让环保部门成为众矢之的,让环境维稳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

(二)污染排放水平仍将居高不下

我区工业企业数量较少,“十二五”期间我区重点企业经过治理,SO2和NOx排放量均呈排放量逐年下降趋势,烟粉尘排放量排放量呈增加趋势,其中工业源和生活源排放量均大幅增加。“十三五”期间,我区要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达14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的目标,污染物减排压力将随之增大。

“十二五”期间,我区COD和氨氮排放量均呈现农业源大幅增加,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源下降的趋势,主要是因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污水处理率较低,畜禽养殖技术巨大且治理水平低下,而这一现状很难在“十三五”期间彻底改变。

“十三五”期间,我区机动车保有量将持续增加,减排形势十分严峻。随着经济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施工噪声源的数量增加,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投诉较多。机动车数量增速加快,交通噪声的影响范围和强度逐年加大。商业活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商业活动噪声也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十二五”末我区城市污水通过管网排入达州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主城区污水处理率达81.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低。而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直排现象严重,生活污水处理率很低。

规模化畜禽养殖,“十二五”末我区农业源COD、氨氮排放占总量比例均为44%、33.82%,是次于生活源的水染污物排放主要来源。“十二五”期间,全区共有纳入环统数据库规模化养殖场37家,其中规模化生猪养殖场35家、肉牛养殖场2家。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设施配套不完善或未正常运行,畜禽养殖污染物直接进入周边水体,污染严重,需要对区内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散养户开展全面整治,通过沼气化利用、还田利用、生产有机肥等技术进行综合处理。

(三)结构性、布局性污染问题突出

“十二五”期间,我区重点工业企业基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但个别重点企业及部分中小企业还不能保持稳定达标排放,存在个别时间个别指标超标现象,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整治;同时,我区产业结构仍不尽合理,第一产业多为粗放经营的传统产业,产业规模小而分散,环境治理难度大,第二产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机械电子产业尚未成型,工业园区建设规模较小,发育发展不成熟,工业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环境安全压力巨大。另外,我区产业布局历史遗留问题多,仍有很多企业尚未退城入园,且存在“三无”企业、作坊,废水、废气排放量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生产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环境监管压力较大,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累积性环境问题集中显现。农村面源和废旧电子垃圾污染日益突出,城市区域性环境问题加重。

(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较大

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到位。由于地方政府筹资困难,“十二五”规划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率低,“十二五”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仅县城以上城市和少数乡镇建成并投入运行,仅占全区总数的11.5%。

生活垃圾收运能力欠缺。“十二五”末,我区城镇生活垃圾已做到日产日清,“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尚不健全,缺乏垃圾房、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全区有垃圾堆放点的村庄仅185个,仅占村庄总数的31.6%,农户生活垃圾直排,易造成黑臭沟渠污染。

农村污染治理欠账多。随着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以及大量使用农药、农膜、化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面源污染等日益突出,由于其分散、面广、量多的特点治理难度较大。而我区农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环境保护工作滞后,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严重,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问题突出。畜禽养殖规模较大,有规模化养殖场37家,90%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畜禽养殖污染物直接进入周边水体,造成黑臭水体污染。许多水库塘堰承包施肥养鱼,引起水体富营养化,污染具有长期性。

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凸显。近年来,受全省范围影响达川区灰霾污染加重,区域内黑臭水体引发关注,环境质量指标与公众感知存在较大差距。“十三五”时期,公众环境权益观进一步增强,而我区环境治理投资占GDP比例仍然偏低,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数量、质量、方式及其均衡性等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城乡之间生态环保服务、产品供给能力差距明显,环境质量改善的程度、速度与公众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环境事件容易成为社会矛盾激发点。

(五)环境监管能力尚待提高

环保工作的新要求与能力建设的矛盾依然突出。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环境管理存在死角和空挡;部门联动不力,协调不够,导致个别环保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环保执法监管手段落后、执法能力薄弱,环保监督、执法在技术手段与装备上与新环保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环保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

虽然我区环境监察硬件配置已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但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业务用房严重不足,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至今没有单独的监察业务用房,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仍然偏少,执法能力偏弱,环境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基本未达到二标标准,且高、尖、专人员缺乏。需进一步完善监察执法设备,以适应新时期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需要提升环境监察执法队伍整体水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已进入环境问题凸显期,各类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环境信访投诉不断增多,环境监管能力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适应,无法满足“十三五”新《环保法》实施后新形势需要。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特别是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由于基层环境监管力度不够,环境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仍较突出。

我区环境监测站虽未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与“十三五”环境保护发展形势仍有较大差距,土壤、饮用水水源特定监测项目尚不具备监测能力。

环境应急能力不足。“十二五”末我区尚无专门达到环境应急机构和环境应急专员,环境应急队员均由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兼任,人才、编制匮乏,现有兼任人员缺乏系统培训,应急能力素养有限,同时,应急设备装备配置不健全,应急保障经费无预算,应急工作难以保障。

“十二五”末,我区尚未设立专门的环境宣教机构。环境保护职能分散交叉,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难以落实,环境监管机制有待改革。

三、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挑战和机遇

“十三五”时期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一是我区地处西南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均未到位,发展意愿强烈,解决环境问题的责任和动力可能减弱。二是面临产业转移提速,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转型阻力大,加之粗放式城镇化模式,污染在时间累积和区域空间上复合效应更加明显。三是面临国家“一带一路”、成渝经济区、长江经济带建设重大发展机遇和区政府“产业强区”发展战略,重点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危化品、电子垃圾、持久性有机物等高风险因素增多,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任务艰巨。

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目标,“十三五”环境保护既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既是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窗口期、转折期,也是攻坚期。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重大,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也面临历史性机遇:一是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部分,体制机制将逐步建立,成为引领发展的重要理念。二是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带来的政策和法制红利、绿色发展带来的技术红利将逐步释放。三是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日益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和环境权益日益增强,公众参与范围扩大、程度加深,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对企业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成为新常态,社会环境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四是“十三五”时期是我区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幸福达川”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重大机遇。


第二章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坚持绿色发展”,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达川区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以“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为统领,紧紧围绕达川区“三大发展战略”、“七项重点工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统领,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空气清新、水域清净、城镇清爽、乡村清秀、庭院清雅、景区清丽”幸福美丽新达川。

二、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保护优先。坚持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控经济社会建设活动,大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费量、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质量核心,系统治理。以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将污染防治要求体现在生活、工业、农业、服务业各领域,贯穿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空间管控,分区分类。落实生态红线管制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主体功能定位,分区域、流域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行业、污染物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优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深化改革,法制管理。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依托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行最严密的环境法治监督。

三、目标指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水环境质量和土壤环境总体改善,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主要指标:“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由环境质量、总量控制、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生态保护5方面27个指标构成。


达川区“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


类别序号指标(单位)2020年目标值指标属性

环境

质量1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100约束性

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95约束性

3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劣于V类水体比例小于(%)5约束性

4国控断面劣于V类水体数量(个)0约束性

5主城区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20约束性

6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85约束性

7主城区城市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25预期性

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0约束性

9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约束性

总量

控制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百分比(%)达到市上要求约束性

2氨氮排放量下降百分比(%)达到市上要求约束性

3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百分比(%)达到市上要求约束性

4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百分比(%)达到市上要求约束性

5总磷排放量下降百分比(%)达到市上要求约束性

污染

治理1国控、省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率(%)≥90%约束性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90%约束性

3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约束性

4中心城区和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65预期性

5中心城区和重点镇污水处理率(%)90、50约束性

6污泥无害化处理率(%)≥90预期性

环境

风险1环境辐射水平和核设施周边环境辐射水平在正常范围内波动预期性

2闲置、废放射源回收及收贮率(%)100%约束性

3五年突发环境事故数(起)0约束性

生态

文明1森林覆盖率(%)≥35约束性

2森林蓄积量(万方)≥450约束性

3城市绿化覆盖率(%)≥40预期性

4生态红线区面积比例(%)不低于划定的市级生态红线面积比例预期性


第三章  强化宏观调控,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坚持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建设美丽达川。

一、健全环境宏观调控机制

严守环境承载力底线。2020年前组织完成我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明确环境准入条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加强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评估管控,实施万元GDP能耗强度控制,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率达省市要求。划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不降级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严保生态功能安全,确保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人居环境、农产品产地等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健全。

严把环境准入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提高环评有效性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强基础,不断改进和完善依法、科学、公开、廉洁、高效的环评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明确战略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定位、功能、相互关系和工作机制,推进城乡建设、流域开发、产业园区等规划环评落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严禁核准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不发展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产业,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与排污许可制相融合,实现制度关联、目标措施一体。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推动燃煤锅炉统一执行国家特别排放限值,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两高”行业退出机制。以国家指导目录为依据,制定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的工艺、设备、产品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推动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精细化工等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实施传统产业升级工程,引导煤焦产业改造升级,不断延伸煤焦产业链条。到2020年,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20:42:38。

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达川商贸物流园区、秦巴物流园区、达川空港新区、石板、百节连片规划区为载体,着力提高园区的产业集中度和配套关联度。引导重污染产业退出/搬迁、企业分类退城入园,逐步打破近水靠城的历史工业布局。加大城市区域现有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微小企业“关、停、并、转”实施力度,清理建成区上风向重点涉气项目。饮用水取水口上游严格禁止、干流沿岸严格控制化工、医药、有色冶炼、纺织印染、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布局。

二、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一)依法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维系生态安全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随后新《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均明确提出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十三五”期间,我区将全面启动并完成区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以《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全国主体功能区》、《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发〔2014〕10号)为依据,以《达川区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以保育自然生态安全、维护人居环境健康、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等为目标,将水、大气、土壤和生态环境系统敏感区、重要区和脆弱区等影响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依法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确保红线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主要集中在水源涵养重要区、土壤保持重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对构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同时还包括法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公益林、天然林、特殊物种栖息地、重要湿地和草原等区域。把生态红线作为维护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的警戒线、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敏感、脆弱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主要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为全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逐步形成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二)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

树立承载力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管控,强化能源消耗强度控制。实施万元GDP水耗、能耗、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不降级”作为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趋势。

(三)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落实《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92号)精神,分层次推进《达川区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优化发展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用途管制落地,推动环境功能区与主体功能区融合,把禁止开发、限制开发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推进生态补偿结合起来,把重点开发与行业污染物总量控制结合起来,把优化开发与行业准入条件结合起来,建立国土空间管治制度,明确各区功能特点与重点任务,分区制定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政策,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规范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行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围绕全域灾害频发区、森林分布区和居住集中区的不同特点,在有效利用现有生态资源的基础上,重点构建起“一环、两区、三带”生态空间格局。创新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推行城市空间重点区域设计制度,加强自然山水的保护和积极利用,构建山、水、城、人融合的城市生态新环境,以翠屏山、雷音铺为环绕,构建林木、花卉城市生态区环线,建设现代山水生态城区,到2020年城市绿地率提升至40%。科学协调产业用地性质和规模,合理分区工业用地与生活组团,实施“一核两副三片多极支撑”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优化城乡发展结构,优化两个文明建设格局,加快形成统筹、平衡、融合、均衡发展新局面。

三、协同控制能源资源消耗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施全区燃煤消费总量控制,燃煤消费向实现高效利用、具备污染深度处理能力的企业集中。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禁止高硫高灰煤销售使用,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积极引导煤焦产业改造升级,不断延伸煤焦产业链条。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积极发展天然气、页岩气、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供给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积极发展生物质燃料、沼气等清洁能源,不断降低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全社会能源使用效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工业园区实现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推进建筑节能改造,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节能农业生产设备。

推进全社会全方位节水。根据我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加强战略规划和项目建设水资源论证,将重点小流域最低生态需水量纳入水资源配置方案。执行市上下达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抓好工业节水,鼓励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对高耗水行业执行取用水定额标准。加强城镇节水,推广节水器具,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雨水,严控人造水景工程。发展农业节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鼓励中水灌溉。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3年下降3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76。

严控建设用地占用绿色空间。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加城镇周边耕地、林地、草地、湿地保护。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区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法违规占用城市湿地、河道、湖泊等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加强各类相关规划的衔接,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水域和保护范围不得违规占用。

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以达川工业园区、达川商贸物流园区建设为重点,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及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建设成为具有资源创新开发、循环经济和环境友好特色的新型产业园区。依托工业园区关联布局,实行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共生补链项目,促进企业间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废水再生利用。建设生活垃圾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推进建筑废渣、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建立餐厨垃圾回收体系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处理,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品制造、设备制造、技术咨询、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培育节能环保品牌企业,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出台绿色产业发展引导政策,发展以“低碳”为特征的新能源、互联网、生物、新材料、信息技术、低碳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农业、林下经济,开发绿色生物医药、保健、食品添加剂等高新产品;依托乌梅、皱皮木瓜、百合等中药材等基地优势,依托蚕桑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桑枝食用菌、桑果、桑葚酒等蚕桑绿色产品,打造成渝经济区绿色食品基地。加快建设绿色、健康、旅游示范区,争创真佛山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打造好铁山国家森林公园、石桥红色古镇旅游景区、九龙湖旅游景区、仙女山旅游景区、乌梅山旅游景区、巴河州河生态旅游等旅游名片,加大乡村旅游发展力度,加强与周边旅游资源及线路对连,建成“长江上游特色地域文化及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构建起长江上游旅游大环线。

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鼓励传统制造业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支持企业采用绿色原料、添加剂替代,创建绿色示范工厂。

五、培育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生态保护责任意识,优化考评机制。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社区街道、工厂企业、中小学、村委会等全面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通过主题宣传活动、展览展示、典型示范、岗位创建等形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价值观教育,加强环保法的教育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将环保法教育纳入教学课堂,从娃娃抓起,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作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各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转变,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绿色家具、节能家电、节水型器具等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推广绿色建筑,完善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

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尊重自然格局,设置绿色限建区,合理布局城镇各类空间,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开发边界。强化城镇化过程中的节能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体系,提高城镇供排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力打造城市生态斑块、河滨绿地,加快环城生态带建设,建成三里坪城市新区,以铁山、翠屏山、雷音铺为环绕,构建林木、花卉城市生态区环线。优化城市生态绿地布局,增加城市通风量。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有度有序利用自然,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屏障格局。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方试行退地减水及适当减少用水量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发展节水农业,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共同抗击自然灾害、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共同建设基础设施、共同推进脱贫攻坚机制。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依托发展乡村旅游引导农民植树护绿。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农业面源,全面改善农村风貌,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


深化质量管理,深入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十三五”期间,深化环境质量管理,深入实施三大行动计划,开展“净空、净水、净土、净噪”行动。 

一、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以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指导,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区域,深入推进“净空”行动,实施以气、电代煤工程,加强工业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综合治理,加强有毒废气、温室气体管理与排放。力争到2020年实现PM2.5、PM10浓度明显下降,其余指标全部达标,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提升。

(一)综合治理锅炉烟气

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全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同步配套脱硫脱硝设施,新建锅炉全部严格执行排放限值要求。现役源必须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深度治理,整治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要坚决淘汰。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积极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火电企业按照中国火电大气污染排放新标实施超低排放技术改造。

(二)深度治理工业点源

对区内全部燃煤机组必须配套高效除尘设施,烟尘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SO2、NOX、烟粉尘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已达标排放的重点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继续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

(三)大力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

VOC是形成PM2.5和臭氧的关键前体物,是灰霾污染重要来源。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摸底调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名录。督促各企业建立涂料、胶黏剂、有机溶剂使用情况及企业产品、产量的月结台账,对纳入重点名录的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汽车制造及维修、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机械电子、有机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推广使用先进涂装工艺技术,配备有机废气高效收集和回收净化设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石化企业必须配置油气回收设施。淘汰所有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等生产装置;严禁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国家相关规定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溶剂型木器家俱涂料。

(四)推进面源综合治理

严格落实城市建设工地全封闭围挡、地面硬化、洒水冲洗等降尘措施。严格执行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标准,督促抓好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推进绿色施工,城区和各乡(镇)、街道集镇规划区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强运渣车辆管理,运渣车辆必须车箱密闭,驶出工地时喷淋冲洗,严禁超限运输。强化商砼站管理,商砼站要完善扬尘治理设施并落实治理措施,商砼车辆必须安装防撒漏装置,严格控制装载体积,禁止超载运输。逐步实现机械化洗尘保洁作业,城市主干道和施工工地周围重点配置“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降低路面尘土负荷。对大型餐饮经营、烧烤等重点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划定城区禁止露天烧烤范围。继续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制定秸秆处置和综合利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企业运作”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在秸秆收割季节,加强执法和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

(五)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缓解交通拥堵,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提高公交出行率到40%。不断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2017年底前,全面淘汰全区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2017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加强加油站车用油品质量监督和抽查检测,严厉打击销售不达标油品的行为。全面执行《达州市促进天然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大力发展CNG、LNG汽车。

二、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以国家、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达州市实施方案》为指导,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十项措施”的落实,深入推进“净水”行动,推进工业废水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突出饮用水水源地和优良水体保护,全面推进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巴河、明月江、铜钵河流域、州河(达川段),全面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大幅削减畜禽养殖污染,注重优化水资源配置,节水与治水并重。

(一)优先保障饮用水安全

整治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严格执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全面清理各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排污口、生活垃圾。优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落实生态移民补偿资金,关闭禁养区内的养殖户,沿途修建截污管道。对区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整治,清理保护区内种植、散养、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对沿河村落、农户、农家乐建设截污管道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全面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技术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地建立保护区界标、界碑和宣传牌,建设隔离防护设施和水源地警示标志,修建边坡、护坎等。对区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设置隔离防网,进行全封闭管理。建设视频监控点,禁止化学危险品运输车穿越水源地,加固桥梁栏杆,设置道路、桥面导流系统和废水应急处理蓄水池。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制度,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对重点入河排污口加强监测力度。

加大水源地环境监管。调查整理服务人口千人以上的水源地清单,建立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水源地每年进行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城镇集中式水源地开展年度评估,执行水源地水质公告制度。严格执行水源地巡视制度,严禁保护区内出现垂钓、洗衣等一切违法活动。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和有毒有害物质管控。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2016年底前完成农村地区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供水人口小于1000人的饮用水水源,参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划定保护范围。结合《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落实,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满足农村饮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防范水源环境风险,排查农村饮用水水源周边环境隐患,建立风险源名录,强化监督管理,参照《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编制农村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全面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十三五”期间,编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十三五”规划和配套制定实施计划,全区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加快除磷脱氮等改造和升级。2017年底前,完成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达到实际处理运行负荷和处理效率要求;2020年底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辖区内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乡镇,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特殊水功能区和敏感区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实施巴河、州河、铜钵河、明月江等流域达川工业园区、石桥镇、麻柳镇、金檀镇(金窝)、福善镇、赵固镇、管村镇、大树镇、南岳镇、金垭镇、亭子镇、万家镇、堡子镇、石梯镇、渡市镇、桥湾镇等16个乡镇和工业园区排污管网及处理设施,大幅提高全区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到2020年,全区重点镇应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达到85%左右。

2.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对已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配套管网查漏补缺建设,对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强化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重点对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污水截流收集、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强化改造,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等措施。到2020年,达川区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3.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要加强项目达标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行为。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加快配套建设,力争建成后运行负荷1年内达到50%,3年内达到75%。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严禁超标排放。

4.推进污泥安全处置。开展全区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专项调研,排查非法污泥堆放点,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并列出清单;组织制定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全面清理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2020年底前,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力争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三)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依据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引导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实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十三五”末,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率80%。

“十三五”期间,我区实施脱贫攻坚,规划投资14.89亿建设生猪养殖基地、肉牛养殖基地、肉羊养殖基地和特色家禽养殖基地。规划到2020年全区年出栏生猪110万头,肉牛10万头,肉羊24万头,特色家禽350万羽。脱贫攻坚期间养殖产业扶贫新增养殖规模巨大,生猪养殖基地、肉牛养殖基地、肉羊养殖基地和特色家禽养殖基地建设过程中应配套环境保护工程,配套环保资金,保证新增巨量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达川区环境造成较大污染。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促进农药减量(降残控害),打造IPM绿色防控示范园区,到2020年,力争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40%以上;在农业开发重点乡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连片整村推进示范,每个示范区建立粮油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核心示范区不少于1000亩。2016年底前,全区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3%,2020年底前达到40%。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重点在设施作物、蔬菜、果树、茶叶等经济园艺作物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逐步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到2020年,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完成全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制定,并加快实施;实施《四川省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总体方案》和《四川省到2020年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方案》;到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

(四)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

取缔现有“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印染、炼焦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十三五”期间,严禁新建小型造纸、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项目。

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和磷化工等本区涉及到的行业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的建设项目执行氨氮、化学需氧量等量或减量置换。督促重点行业“双有”、“双超”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生产达标行动。督促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化改造;对工业循环用水大户和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总磷污染源数据库,实施循环水非磷配方药品替代改造,强化工业循环用水监管和总磷排放控制;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总磷超标地方执行总磷排放减量置换,所有涉磷重点工业企业应完善厂区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落实涉磷矿山渣场和尾矿库的防渗、防风、防洪措施,建设规范的雨水收集池、回水池、渗滤液收集池和应急污水处理系统,并推进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排查工业园区、商贸园区等工业集聚区的污染治理情况。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集聚区内的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五)重点实施(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实施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巴河、明月江、铜钵河流域、州河(达川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流域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治理。提高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加快沿河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干管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集约化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强化富营养化水体综合整治和生态系统恢复,增强水华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

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制定整治计划倒排时间表,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科学措施,杜绝“调水冲污、引水释污”,确保标本兼治。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全线截污、水质明显改善、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目标。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每半年公布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

三、分级分类防治土壤污染

以国家、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深入推进“净土”行动,按照保、控、治的思路,加强基础调查,强化制度建设,切断各类污染来源,实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分级分类管理,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一)推进基础调查和监测网建设

按照国家总体部署,以农用地、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监测调查和评估,2018年底前完成区内土壤污染状况摸底。开展电子废弃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区域风险排查,建立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名录。配合市级部门设置覆盖全区的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位,在工矿企业及其周边、设施农业集中区、污罐区等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二)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摸底结果,结合最新《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1X),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林地、草地,按照未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个等级,实施“绿、黄、红”分级管理。优先将未污染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轻中度污染农用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轻中度污染耕地产出农产品的超标风险。严格重污染农用地用途管制,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逐步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每年对各级农用地变化情况开展评估,对“绿”级农用地面积下降的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

(三)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分类管控

执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对住宅类敏感用地、工业类非敏感用地、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等不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功能区实施分级风险管控。强化城乡规划、供地环节的土壤环境监管,开发利用各类地块要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HJ25.5-201X)筛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用地污染物含量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构建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管理体系,对拟回收的有色冶炼、石化、制革、焦化、化工、电镀等工矿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定全区污染地块清单,由区人民政府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经治理修复后方可开发利用。

(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

强化对农药、化肥、农膜、污罐、电子废品拆解、废旧塑料回收、涉重企业、尾矿库等土壤污染重点源排查监管和污染控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坚决切断各类土壤污染源。采用种植结构调整、生物治理、土地置换流转等多种修复治理方式和技术,在典型受污染农用地、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推进污染场地再利用。建立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和生态补偿制度。

四、实施噪声污染防治,创造宁静宜居空间

深入推进“净噪”行动,加大交通噪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企业噪声防治力度,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开展治理工程示范,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声环境。

(一)加强声环境质量管理

全面落实《达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加强区域噪声环境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

(二)加强交通噪声控制

加强新建道路建设规划管理,合理划定敏感建筑物与规划道路之间的噪声防护距离,加大对新建项目噪声影响评估审批力度。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通过道路改造同步改善路面质量、推广低噪声路面、采取微地形绿化和道路绿化复层结构降噪。

加强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控制和交通组织管理。开展在用车辆噪声定期检测工作,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机动车特别是大、重型车辆的噪声排放水平。严格执行已划区域禁鸣喇叭的规定,逐步扩大城区机动车禁鸣范围,特别是夜间鸣喇叭。大型货车夜间入城要加强管理,控制其行驶速度,减少噪声污染。

(三)推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娱乐、健身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空调器等设施的噪声污染。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四)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城市夜间施工的审批管理,对建筑施工噪声进行实时监测,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工艺。

(五)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技术革新和工艺革新,合理规划和设计厂区厂房,消除与减少企业噪声。完成重点噪声污染源确定工作,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与资源化利用

(一)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根据城镇化进程需要,对建成区、乡镇和景区生活垃圾产生量进行调研,及时购置垃圾桶、垃圾压缩车、三轮车、集装车等垃圾收运设施,强化环卫队伍建设,确保持续具有与需求相匹配的清运能力,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率维持在100%。对周边乡镇建设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新建7个乡镇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及其配套设施,农村垃圾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运-区处理”的模式进行清运。

规范化管理垃圾清运、处置作业。制定科学的中转路线,做到垃圾及时收运,不暴桶、不暴箱,强化环卫队伍建设,提高垃圾清运过程中的密闭性和操作的机械化程度,推进城管数字化。加大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定期现场检查力度,纠正不规范的作业行为,检查自检报告中各项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填埋场管理机构加强自身日常监管,对进场生活垃圾称重、登记建档,对入场车辆进行引导、安排倾倒点位,进场垃圾必须推平压实,作业区域进行膜覆盖,定期灭菌、消杀蚊蝇。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二)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抓好煤渣、炉渣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副产物、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维持90%以上。

(三)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准入要求、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严格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妥善处置含重金属、废机油、废有机溶剂、电子废弃物、污泥等有毒有害废物,保持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督促涉危废单位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完善企业危废暂存场安全措施。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

(四)妥善处置医疗废物

落实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个人诊所、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等)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分类收集,集中运输、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保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处理和管理,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具备完整的转运台账和联单。


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


以污染源达标排放为底线,以骨干工程推进为抓手,执行国家最新总量控制制度,推动行业多污染物治污减排,加强城乡统筹治理,控增量削存量,提高污染治理绩效,落实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一、推动总量控制制度改革

2018年底前,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建成与国家统一的污染源实时在线监控系统。逐步推动总量预算管理、排污权初始分配、有偿使用、排污交易、排污指标储备制度建设。落实企业自主减排管理制度,将减排工程、指标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总量、机动车保有量控制等密切结合,形成多部门协作、多措并举的控污机制。

二、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

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环境执法监测、环境统计和信息传输能力建设,具备工业烟粉尘、总磷统计监测能力,夯实十三五总量减排基础。抓好治污减排工程、技术、政策等环节管理,着重提升小微排污企业治理水平。

三、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2019年底前,工业企业全面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并向环保部门申报和社会公开。完善重点企业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执法监测,对超标或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不达标或拒不整治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关停。2016年起各级政府建立“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制定全区工业污染源达标率年度目标并逐年提高,建立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最佳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升级改造环保设施,到2020年水泥、燃煤锅炉、化工、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等行业实现达标排放。

四、试点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

力争在火电、水泥、钢铁等行业开展烟粉尘总量控制,实施基于新行业排放标准的治污减排措施。对电厂、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综合治理,实现硫、氮、尘、重金属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广畜禽养殖总磷、总氮与化学需氧量、氨氮协同控制技术。

五、强化生活源污染治理

加大各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力度,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加大“煤改气”、“煤改电”力度,削减居民生活用煤,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取缔非法露天烧烤。

六、加快农村环境治理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大幅消除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实施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按照整区推进的原则,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施农村环境治理,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村、镇农村污水处理试点任务;2020年底前,按照分年实施、突出重点、加强督查、跟踪服务的原则,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在农村积极开展河道、小塘坝、小水库的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渠连通等集中整治,建设生态河塘,提高农村地方水源调配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河湖保护能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河流生态。持续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七、开展交通源污染防治

严格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新车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LNG、CNG汽车。


第六章  实行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一、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

(一)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

开展全区风险企业排查评估,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建立全区环境风险物质名单,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限期整改。统筹考虑各类风险源危害性和敏感目标脆弱性,通过严格行业准入、调整产业布局从源头降低突发和累积性环境风险。试点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排查工业园区、企业安全防护距离内的敏感点,积极推动搬迁工作。 

(二)加强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在水源地、工业园区下游等建设水质自动站,建立与气象局会商机制,健全预警监测预测制度、技术和工程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核安全等风险预警。推动环境应急预案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案一体化管理,加强涉重、涉危化品、涉放射源企业应急预案管理。

(三)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落实《达州市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达州市达川区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达州市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实施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推动专业化、信息化应急队伍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实施环境应急分级响应,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跨区域、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制度。

二、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一)推进重金属重点行业综合防控

从严控制涉重行业环境准入条件,新建项目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指标等量替换,实现全区重金属污染排放量“零增长”、“负增长”。新建涉重企业集中入园,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防控距离,对重点防控行业实施重金属排污强度管理。建立全区涉重企业管理档案,强化对涉重企业执法监督检查,督促涉重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完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确保重金属污染物达标排放。

明确区内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责任,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建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机制。在涉重企业遗留场地,针对土壤重金属含量较高的问题,开展植物-微生物体系修复技术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种植结构调整、生物治理、土地置换流转等多种修复治理方式。

(二)推行重金属全生命周期控制

加强原料开采、生产制造、消费使用和废物处理流通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强化汽油、有机砷饲料添加剂、含镉磷肥等消费品中重金属物质含量控制,加强废弃荧光灯管、废弃电池、废弃电子产品等涉重固体废物的处置。

三、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一)夯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基础能力

开展全区现有化学物质危害筛查、使用情况调查,建立高风险重点管制化学物质名录。严格落实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督促危化品使用、生产企业建立其特征化学物质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涉及企业每年对外公布重点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名称、采购-运输-贮存-管理-使用-处置的全过程信息、特征污染物释放与转移信息。 

(二)严控重点管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

禁止轻芳烃(包含苯、甲苯、二甲苯)在农药行业使用。禁止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在农药、皮革行业使用。2019年起全面禁止硫丹、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消防领域除外)生产、使用。2020年起全面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的生产、使用。严格限制其他高风险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并逐步淘汰替代。2017年底前,完成全区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对饮用水水源地、农产品产地及水产养殖集中区开展激素类化学物质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

(三)落实企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督促全区危险化学品防控重点企业,加强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末端安全处置,由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危化品收集、存放、检查、处置和台账记录,严禁偷排。重点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实行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生追究制度。环境敏感区现有高风险化学品项目逐步搬迁入园或关停。

四、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一)提高核实施安全利用水平

严格执行核设备使用许可证制度。强化核设备安全检查、维护,加强对自然灾害等外部事件的防御能力。严格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准入。完成涉核实施机构环境现状评价,加强职业照射剂量监管,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二)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

完善全区电磁辐射污染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射线装置使用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涉源单位和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辐射环境监测和安全监督检查。推进早期核设施退役及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治理,废旧放射源做到100%安全收贮。开展伴生性放射矿现状调查。

(三)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

建设全区核与辐射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健全日常监管制度,配合市上推进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结合例行监测、监督性监测和预防排查,准确掌握全区放射源、射线装置的运行状态,及时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杜绝放射源丢失、失控等事件隐患。完善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平台。


第七章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安全


一、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一)加强森林保护与建设

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长防三期工程。加大天然林保护与坡地退耕还林工程的力度,实施人工造林,扩大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对原有森林进行管护,逐步提高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封山育林、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通过实施工程造林,并加强管护,优化树种组成,培育目的树种,提高林分的生长状况和质量,扩大森林面积,有效增加森林碳汇。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景观、社会、经济效益,到2020年,完成新造林5万亩,森林抚育经营5万亩(含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覆盖率达到35%,年增0.5%,林地保有量达到105万亩,有林地稳定在92万亩、林木总蓄积量达到450万立方米;生态公益林稳定在37.8万亩,占有林地面积45%以上。到2020年,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二)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对受损湿地生态系统进行修复与重建,加强湿地封育、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恢复湿地植被,扩大湿地面积,改善湿地水质。推进湿地保护网络建设,加强湿地恢复和综合整治。“十三五”期间,新建巴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二、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护

(一)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十三五”期间,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布局,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护设施和设备,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到达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协调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偷猎、乱采行为。到2020年,达川区拟创建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九龙湖市级功能保护区、沙滩河市级功能保护区)。

(二)加大森林公园建设力度

进一步完善区内铁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雷音铺省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将森林公园建设作为国有林场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森林景观保护培育,打造生态文化品牌,积极开展森林公园建设,到2020年新建山顶公园一个。

(三)加大旅游景区建设力度

按照基础设施生态学,绿色基础设施等先进理论和经验,完善真佛山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积极打造并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到2020年达川区拟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个(铁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乌梅山景区)。包括道路系统、水环境系统、能源与通信系统等。

(四)加强江河流域源头生态保护

江河源头地区是以水源涵养为特征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并被赋予生态保护的重任。加强江河流域源头生态保护工作,实行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保工程二期、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为重点,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遗传交流廊道,强化生物就地(原位)、近地、迁地(异位)保护和放归自然设。开展本底资源调查,建立达川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数据库,加强重点保护物种的监测。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向“质量型”、“功能性”的转变。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与典型生态系统,保护生物物种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加大生物引进后期的监管和入侵有害生物的治理力度,逐步建立转基因物种和外来入侵物种危害防范工作体系、监控网络和预警机制,防止境外有害生物的入侵,确保生物安全。

四、加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修复

(一)开展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

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在规划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有限量的开发,防止破坏性的盲目开发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积极推进矿山复绿和生态环境治理,尤其对已停止采矿或关闭的矿山及坑口,必须及时做好闭矿复绿。对开发矿产造成流域、区域环境污染且无法有效治理的要予以停采,防止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的环境治理和恢复,建立矿山开采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制度,推动矿山开采的生态修复。

(二)开展重大线性工程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

“十三五”期间加强域内襄渝铁路二线、巴达铁路(达川区段)等重大线性工程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对铁路公路沿线开展水土保持、防护林、绿化带建设。在主要交通廊道两侧各设置100米范围的生态保护带,以加强对交通廊道的保护。弃渣场生态修复及沿线隔声屏防护工程。

(三)重要河流廊道生态修复

划定河流生态缓冲带:有计划有步骤将这些河流两侧一定范围划定为生态缓冲带。按照“控源、截污、清淤、增容、拓岸、筑绿、造景、营栖”生态修复模式的要求,逐步实现河流水生态系统的修复、建设。

拓宽河岸管理区宽度,确保廊道疏通,减少洪涝灾害:有计划、有步骤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城区河道周围不宜建设高大建筑物或构筑物。侵占河道必须腾退。加强堤防建设,提高大堤的防洪标准;加强本区域水量调蓄调度。

加强沿河流域的拦污与绿化造林:实施沿河的绿化和美化护坡工程,河堤的沿岸带植物覆盖率达80%以上。搬迁沿河污染严重企业。对城区河道进行彻底清淤、疏浚、保洁、治理,保护好河道。

(四)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并重,有效减缓现有水土流失强度,减少水土流失面积,促进全区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以坡耕地改造为重点,大力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结合河道治理、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及退耕还林等项目,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形成综合防护体系。对已建水土保持工程应一步加强维护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同时,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实现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得以持续改善。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有所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5.43万t,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建立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立汛期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落实巡排查和监测制度,及早发现灾害隐患,及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重点加强人口集中区和重要场所的预警预报;抓好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响应制度。

五、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一)巩固现有生态文明创建成果

巩固生态村、生态家园等已有创建成果,坚持各项指标“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相应确定开发建设规模、布局、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确保生态文明水平不降低。

(二)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严格按照《达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程。实施生态创建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提档升级,从经济发展质量、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体制机制建设五方面提升区域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一环、两区、三带”生态空间格局。

(三)继续推进生态细胞创建

新建成一批省级、市级生态文明乡镇,继续推进生态村、生态小区、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创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农村环境,打造田园风貌,提升达川形象。


第八章  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一)继续提升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

以环境应急监测、乡镇饮用水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补充配置监测仪器设备,强化监测技术支撑。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监测规范和分析方法,开展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预警监测、应急监测,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保管理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高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二)配合市上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配合市上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代表性强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土壤中持久性有机物、生物富集性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适当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二、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一)继续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根据新形势下环境检查执法工作需求,继续武装环境监察大队,全面更新交通、取证和信息化等执法装备配置,建设移动执法系统,全面提升工作能力。优化配置监管力量,实现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推动监管服务向人口集中区、工业集中区倾斜,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有序整合不同部门监管力量,提高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绩效。维护12369环境热线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继续推进乡镇环保机构建设,企业集中乡镇落实环保专员,促进基层环保执法监管。

(二)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的通知》。继续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高压态势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推动形成环保守法新常态。逐步建立环境监察机构的基础数据库,建设与国家统一的污染源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定期开展全区集中整治违法排污单位专项行动,对无相关证照的依法取缔,对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环保设施不完善(不运行)的勒令限期整改,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

调整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将环境影响较小的登记表项目审批改为备案,将由其他部门负责的或通过市场能有效调节的内容予以剥离,实现环评减负瘦身。将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推动建立联网审批系统。全面建立环境监理制度,避免因开发建设不当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三、提高生态环保信息化水平

(一)加强环境统计能力

按照国家部署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重点提高数据准确性、可靠性,将小微企业纳入环境统计范畴,建立全区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 

(二)大力发展智慧环保

利用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增加污染物在线监测种类、扩大监测范围,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感知体系。建立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环境管理现代化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大数据平台,实现生态环境质量、资源环境承载力、污染排放、风险源、环境执法、环评管理、专家库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

(三)实施“互联网+”绿色生态三年行动计划

完善部门间数据、文献等共享机制,建立资源环境动态监测预警、生态环境数据库信息共享平台,实施生态安全网格化监管。开展企业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并纳入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四、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好干部标准,统筹使用机关和部署单位干部,调整充实水、气、土科室和督查办相关股室人员,重点选好配强主要负责人。大力充实一线监测队伍、执法队伍,完善环境监测人员、监管人员选拔、培训、考核制度,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到2020年基本实现环境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推动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和环保局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环境科技人才的引进。

五、加强环保科技能力支撑

积极发展清洁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先进制造技术装备、城乡居民直饮水装备、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汽车尾气治理技术、高浓度难降解高毒性工业有机废水处理、电子废弃物拆分与回收利用等环保技术、产业。

推动再生水利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重金属污染物减量回收、场地土壤污染治理等重点技术的引进与应用。强化工业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引入绿色循环、高效节能、清洁生产、深度治理、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等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大力推进环保工程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等环保服务业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为有效推进达川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区域生态文明水平,从技术可行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迫切需求及有效性、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等角度,筛选出重点工程项目,在规划实施评估时,将重大环境项目实施纳入评估范畴,并强化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监管,推进建立企业为主、社会积极参与、政府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巩固发展“十二五”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新一轮退耕还林、长防三期工程、川气东输生态修复工程、铁路、高速公路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矿山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

专栏1                 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1、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公益林建设0.5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重点公益林管护37.8万亩,集体与个人生态效益补偿31.7万亩,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政策。

2、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8万亩,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9.56万亩。3、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3万亩(其中国有林1万亩,集体林2万亩)。

4、铁路、高速公路生态修复工程。开展铁路公路沿线水土保持、防护林、绿化带建设、弃渣场生态修复及沿线隔声屏防护工程。

5、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新建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九龙湖市级功能保护区、沙滩河市级功能保护区)。完善铁山国家森林公园、雷音铺森林公园等森林公园建设,建设宣教工程、道桥栈道工程、水电通讯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保护站址工程及配套工程。新建山顶公园及绿化工程。

6、水土保持建设。继续抓好重点地区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7、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展区内地质灾害治理。

8、矿山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对全区矿山矸石综合利用,对弃渣场进行综合整治,对矿区及周边地区进行生态修复。

9、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程。开展生态创建,积极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工程、生态家园(生态村)示范工程、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程和生态小区创建工程。

二、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风险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推进城镇饮用水保护保护、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工程。

专栏2                    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1、达川区水源工程。“十三五”期间,着力推进水源地建设,建设完成石峡子水库,开工建设斑竹沟三清庙、红旗水库等一批骨干水源工程。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完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一级保护区标志设置、防护设施建设,整治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

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达川区亭子新城新建日处理3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建设40公里污水收集网。提升全区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新建场镇及居民聚集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网。

4、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开展工业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日处理能力1万吨污水处理厂及附属设施。

5、流域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期间,开展铜钵河流域治理、巴河流域治理、明月江流域治理,开展州河(达川段)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沿线乡镇场镇及居民聚集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等。

6、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项目。全区建成区范围内淘汰所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20蒸吨以下锅炉完成煤改气;所有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或实施煤改气。

7、工业企业废水及烟气治理工程。全区开展20个工业企业废水及烟气治理工程。

8、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项目。“十三五”末全区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及配套设施建设。

9、农用地和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对全区农用地、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摸底调查。

10、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新建达州市达川区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建设日转运能力400吨的垃圾转运设施及配套。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新建乡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工程,麻柳、石桥、大树、亭子、管村、百节、大堰7个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

11、村庄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以村庄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为主,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养殖业污染治理、污染土壤修复、农村面源治理、历史废弃工矿整治。

三、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重点实施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工业园区空气环境质量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和保护工程,环境信息综合平台建设,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移动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专栏3                  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十三五”期间,继续开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开展环境监测办公场地和工作用房建设,购置安装监测仪器设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接受验收。

2、工业园区空气环境质量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在工业园区建设空气环境质量预警监测系统。

3、地下水水质监测和保护工程项目。“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达川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地下水质监测与调查。

4、环境信息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新建集环境模型构建、污染源和监控点位分布、污染源监控、环境监测数据管理、机动车排污管理、移动执法、12369环保热线、环境应急管理、视频会议及现场数据和视频适时传输、环境信息安全、环境政务平台、环境地理信息系统、自然生态建设和修复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环境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5、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按照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标准,强化我区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组织采购本级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设备。

6、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配备仪器设配,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四、资金筹措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提高政府预算中环保投入比重,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建立环境保护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引进经济组织、金融机构赠款贷款投资生态环境保护。通过政府公布环境治理工程、环保技术需求,吸引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

规划项目中涉及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以各级政府资金投入为主,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工业企业搬迁、污水处理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及环保产业发展等涉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项目投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自筹解决或银行安排贷款,此外各级政府在有关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章  改革与保障措施


一、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一)健全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制度

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水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等国民发展重大举措中实行综合决策,把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作为重要因素考虑,推进重大决策、政策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

(二)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湿地、矿藏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落实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

(三)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环境保护制度

落实各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严禁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红线保护区造成破坏。对森林公园、风景区等进行功能重组,实施统一监管。

(四)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推动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完善土地、水、矿产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等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评制度

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区域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核算水资源、土地、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实物量账户并公布核算结果,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造成生态环境、资源严重损害的,不予提拔或转任要职,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的实行终身追责。

(七)推进河长制度

到2018年年底前建立河长制,达川区各河湖所在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达川区设置达川区河长制办公室。区、乡两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推进环境监管体系改革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产业环境准入标准、生态环境恢复标准等。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清洁生产审核、流域水质超标扣缴、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

(二)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

落实环保机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形成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和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的环境管理体制。有序整合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

(三)加快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落实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制度、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推进环境损害鉴定纳入司法体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重特大污染事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构建全社会共同行动体系

(一)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对区域流域资源环境相应担责,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职能相应担责,区政府强化统筹和综合管理,乡政府重在执行落实。强化环保依法督政,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主体责任,实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区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

以排污许可为固定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督促企业完善治污设施、应急措施、信息公开,对企业自行监测情况进行重点核查。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荣誉奖励等措施激励企业推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绿色发展,树立环保标杆。坚持“污染者付费,损坏者赔偿”原则,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刑事责任追究,加大环境违法处罚与赔偿力度。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三)全面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依托“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与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全区大气、饮用水、地表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落实排污单位、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环境信息公开,通过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和实时发布。

(四)完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

搭建互联网、电话热线、微博、微信等平台,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保事务。鼓励公众对污染现象“随手拍”“随手传”“随手报”,积极举报、监督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公众对改进政府部门环保工作积极表达建议,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有关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发挥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支持开展民间公益环保活动。加强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监督引导,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文明氛围。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监督机制。

四、完善资源环境经济政策

(一)发挥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作用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消费税、燃油税、资源税的调整和实施,发挥对污染产品使用的限制作用和对资源开发的调节作用。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费、垃圾处理费标准,将污泥处置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将VOC、重金属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落实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脱硫脱硝除尘环保电价政策及“双高”行业差别化电价、惩罚性水价政策。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加大对废水深度处理、资源循环利用、工艺清洁化改造、绿色低碳产业、有机肥使用、秸秆综合利用等的税收优惠和专项补贴。开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建立绿色信贷制度。在环境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二)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省控以上重点排污企业率先推行第三方治理,实现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

探索创新政府让利型税收、优惠/补贴政策、绿色金融,通过明晰产权制度、完善价格制度、强化政府引导带动作用,建立社会资本投入环保市场的盈利机制,吸引各类投资填补环保资金供需缺口。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质押、预期收益担保等创新贷款业务,突破排污企业和环保企业投融资瓶颈。发展环境保护基金并专业化运作,大力推广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五、加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体,应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分级负责、逐级推动、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

(二)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拓宽融资渠道,努力填补环保投资缺口,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强化建设过程中环保技术和科技支撑,提高工程效益。建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工程后运行和维护管理,发挥长期效益。

(三)强化规划目标考核

开展年度调度、中期评估、终期考核,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指标与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资金安排挂钩,与各类评优创先挂钩。发挥人大、政协和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


达川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项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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