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府发〔2017〕85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杨雄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冯小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亭子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所,唐方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开展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
1.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未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擅自从事危化品经营储存的;
2.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未经许可、备案的;
3.未按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并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环节的查验、登记等制度的;
4.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折卸等手段损坏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
5.在管道周边搭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建(构)筑物,利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悬挂广告牌、搭建构筑物的;
6.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5米范围内,种植乔木、灌木等深根植物,取土、采石、用火、堆放可燃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的;
7.坚决取缔小型柴油灌车、建设工地、厂矿企业非法贮存、销售柴油的行为。
(二)汛期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监所立即对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三)特殊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深刻吸取达州市鑫茂拆迁服务有限公司“7.6”废弃油灌处置爆炸事故教训,镇安监所要立即对辖区内涉及特殊作业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特殊作业环节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过程记录、设施设备检维修等特殊作业过程风险的辨识和管理,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强化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发生。
(四)烟花爆竹储存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库房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仓储安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储存场所的防护屏障、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是否存在将存储仓库出租给零售经营者,以及使用无相应资质运输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的现象,是否存在未定期进行防静电防雷设施检测,是否存在超量和无序堆放的非法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8月10日至8月18日)。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动员开展工作。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8月19日至9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立即对企业开展“全覆盖、零容忍”执法检查。加大对各类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发现问题要强化措施落实,发现非法违法行为要严厉予以打击。
第三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组织开展对隐患排查“回头看”,查漏补缺,总结提升,巩固成果,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大检查要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查现场隐患,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做到检查有计划、有记录、有结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安全,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