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府发〔2017〕80号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全镇大气、水环境深度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散乱污”企业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达川污防“三大战役”办发﹝2017﹞12号)文件精神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对辖区范围内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实施专项整治。具体整改内容及整改措施等见附件《亭子镇整治“散乱污”企业任务分解表》。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14日-19日)。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完成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7月20日-31日)。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认真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报镇环保所。
(三)整改实施阶段(2017年8月1日-9月15日)。依据调查情况指导企业开展整改,按照“整顿规范一批、搬迁整合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
(四)总结检查阶段(2017年9月15日-20日)。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取得实效,并向区“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整治“散乱污”企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精心安排部署“散乱污”企业整改工作。镇政府成立整治“散乱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要按照自身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1.亭子镇整治“散乱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
2.亭子镇整治“散乱污”企业任务分解表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5日
附件1
亭子镇整治“散乱污”企业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杨雄志 镇长
副组长:刘 权 镇人大主席
范中芳 镇党委副书记
肖华旭 镇纪委书记
柏子文 副镇长
冯小峰 副镇长
柏小平 组织委员
成 员:冷红军 镇党政办主任
杜国华 财政所负责人
唐方东 安监所所长
朱 剑 文广站站长
罗文正 派出所所长
罗 斌 畜牧站站长
龙仁平 农技站工作人员
李 明 水利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护,由柏子文同志兼任办公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