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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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府发〔2017〕7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季节和汛期,近期全国各地危险化学品事故上升的严峻形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17]84号)要求,按照时间任务节点,工作任务部署和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安排,及时对本辖区、 行业危险化学品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

1.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未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

2.委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并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转载环节的查验、登记制度;

3.坚决取缔小型柴油罐车、建设工地、厂矿企业非法贮存销售柴油的行为。

(二)汛期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达川安办[2017]29号)要求,加强汛期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液化气罐装门市、加油站等危险化学品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格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达川安办[2017]70号)要求进行重点整治,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加强对所管行业安全的日常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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