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五四乡关于转发《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八月份“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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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发2017〕92

各支部:

经乡党委研究同意,现将《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月份“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达川组通〔2017〕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五四乡委员会

2017年83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八月份“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室局,区级各部门党组织: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201789日是八月份“党员活动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倡导以“传承红军精神争当干事先锋”为主题,各地各单位也可结合自身职能自选主题。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红色教育强党性”活动。结合81日建军节,组织全体党员“读一本红色书籍、观一部红色电影、听一次红色故事、唱一首红色歌曲”,始终永葆共产党人先进情怀。

(二)开展“争当干事先锋”大讨论。围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的问题,对照“四讲四有”标准,组织全体党员展开讨论。

(三)过“双生日”。为当月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为当月出生的党员过“自然生日”。集体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当月入党同志讲述入党动机,回顾党内经历,表达努力方向。

(四)缴当月党费。组织党员缴纳八月份党费,如实登入《党员手册》,促使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牢记党员身份。

三、工作要求

“党员活动日”,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重大工作或活动,充分保证活动时间。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书记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坚持“三带头”表率示范,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不坐主席台、不作重要讲话、其他党员对其不称职务。各级党组织要扎实认真开展,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认真填写“党员活动日”记实表,在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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