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委发〔2017〕87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会,镇级各单位:
现将《全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
大树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纪发〔2017〕1号)要求,从2017年起至2020年,大树镇每年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17年,大树镇着力开展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3至6月开展第一轮3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7至10月,开展“X”项专项整治,即结合镇实际自主选择1个或几个扶贫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辖区内开展集中整治。现结合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达州市“133”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达市纪发[2017]4号)、《全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达市纪发[2017]12号)和《2017年达州市达川区“133”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达川纪发〔2017〕4号),《全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达川纪发[2017]38号),制订全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根据省、市、区纪委安排部署,7至10月,全镇统一集中整治4个方面的问题。
(一)精准脱贫到户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三)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的问题;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一)坚持“三级联查”,建好“四张清单”。坚持各村脱贫攻坚主责单位自查自纠、镇政府扶贫办开展的全面核查、镇纪委专项抽查的“三级联查”机制,建好责任、问题、整改、问责“四张清单”。
1.启动实施,建责任清单。各村、专项扶贫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对照全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分层分类制定实施细则并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人员、推进措施。
2.自纠自改,建问题清单。7月,各村要对照整治重点,结合本村今年4月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工作,逐一厘清问题整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务求整改实效。各村要定期汇总自纠自改问题的清单。
3.开展核查,建整改清单。8月,镇纪委将对村的自纠自改情况开展核查(核查方案另行通知),针对核查责任、核查问题及问题整改建立整改清单,并与核查人员签订责任书,本轮整治对贫困村开展核查的覆盖面不得低于本辖区内有脱贫攻坚任务村总数的30%,2017年内要对辖区内有脱贫任务的村开展全面核查。
4.专项抽查,建问责清单。9月,镇纪委将会同镇扶贫办组织开展专项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责清单,厘清源头、溯查过程、倒查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
(二)健全“四项机制”,建好“四本台账”。
1.健全分片联系督导机制。镇党委建立扶贫领域突出问提专项整治联系村,对联系点开展“三摸一排”专项督导,即摸项目进度、摸资金落实、摸干部作风、排查一批问题线索,建立全镇扶贫领域基础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路线图”、“时间表”。
2.健全线索专项管理机制。镇纪委将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逐一分类处置。
3.健全执纪审查责任机制。深化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4.健全定期通报曝光机制。区、镇两级纪委坚持每季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定期向社会公开本地本部门执纪审查工作总体情况,建立通报曝光管理台账。坚持分层分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无论职务高低,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按照区、镇统一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成效。要加强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计机关、巡视巡察机构的经常性沟通,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掌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要根据相关部门线索移送情况,视情况会同相关主责部门,梳理汇总、排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形成强大震慑力量。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村、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紧紧抓在手上,不搞“权力下放”,不当“甩手掌柜”。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助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同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压紧压实主责部门监管责任,会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形成整体合力。
(三)坚持常态监督。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镇扶贫办每个月要开展1次以上扶贫领域专项督查,扶贫专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所属扶贫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镇纪委将两个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帮扶单位履职情况。
(四)强化重点督办。区纪委监察局在重点领域上,将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重点督办督查,加强督促指导,加大督办力度。在重点问题上,每年针对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辖区内1至2个扶贫项目、资金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开展专题督办,并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问题查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抽查。镇纪委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也要开展督办督查工作。
(五)拓宽监督渠道。要坚持群众参与,及时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举报方式、整治成效等进行公开公示,邀请群众评判,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声势。激发媒体监督活力,总结提升“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积极参与配合达川区电视台“133专项整治及扶贫领域整治在行动”栏目录制,及时提供相应素材,打造舆论监督“麻辣烫”品牌,让监督无处不在,密密麻麻,让问题无处遁形、违者烫手。对舆论监督曝光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