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委发〔2017〕71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乡级相关单位:
经乡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全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
全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达州市达川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全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纪发〔2017〕38号)要求,从2017年起至2020年,全乡每年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17年,全乡着力开展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3至6月开展第一轮3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7至10月,开展“X”项专项整治,即结合我乡实际自主选择1个或几个扶贫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现结合《2017年达州市达川区“133”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达川纪发〔2017〕4号),制订全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根据省、市、区纪委安排部署,7至10月,全乡统一集中整治4个方面的问题。
(一)精准识别到户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三)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的问题;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一)坚持“三级联查”,建好“四张清单”。坚持脱贫攻坚主责单位自查自纠、乡扶贫办牵头全面核查和乡纪委专项抽查的“三级联查”机制,建好责任、问题、整改、问责“四张清单”。
1.启动实施,建责任清单。各村、乡扶贫办要对照全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分层分类制定实施方案并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人员、推进措施。7月20日前,各村、乡扶贫办和各联系村相关责任单位将第二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乡纪委。
2.自查自纠,建问题清单。7月份,各村、乡扶贫办和各联系村相关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结合扶贫领域今年4月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工作,逐一厘清问题整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务求整改实效。各村、乡扶贫办和各联系村相关责任单位要定期汇总自纠自改问题的清单(见附件2)。7月28日前,各联系村相关责任单位将工作开展整改的情况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乡纪委。
3.开展核查,建整改清单。8月,乡纪委将对辖区有扶贫任务的村和所属专项责任单位的自查自改情况开展核查,针对核查责任、核查问题及问题整改建立整改清单(附件3),并与核查人员签订责任书。本轮整治对贫困村开展核查的覆盖面不得低于本辖区内有脱贫攻坚任务村总数的30%,2017年内乡党委、政府对有脱贫任务的村将开展全面核查。8月25日前,乡扶贫办将核查情况及整改清单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乡纪委。
4.专项抽查,建问责清单。9月,乡纪委将会同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专项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责清单,厘清源头、溯查过程、倒查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对村、乡扶贫办和各联系村相关责任单位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层层问责追责。对扶贫领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各村、乡扶贫办从7月起每月25日前向乡纪委报告工作进度和成效,报告要简明扼要、直奔主题、实事求是,不说空话、虚话、套话。10月13日前将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数据表(见附件4)报乡纪委。
(二)健全“四项机制”,建好“四本台账”。乡纪委要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健全副职领导联系督导、线索专项管理、监督执纪责任、定期通报曝光“四项机制”,建好扶贫领域基础工作、问题线索、执纪审查、通报曝光“四本台账”,形成强大震慑。
1.健全副职领导联系督导机制。乡纪委建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系村制度(附件1),每年会同乡扶贫办对联系村开展“三摸一排”专项督导,即摸项目进度、摸资金落实、摸干部作风、排查一批问题线索,建立全乡扶贫领域基础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乡脱贫攻坚工作“路线图”、“时间表”。
2.健全线索专项管理机制。乡纪委要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逐一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台账要科学规范,严格把握线索的实效性、典型性和连续性,实行统一登记、统一交办、统一报结,做到挂号建账、对号下账、销号结账。
3.健全执纪审查责任机制。深化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线索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反馈。推行执纪审查目标责任制、审查主办人责任制、执纪审查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执纪审查管理台账。乡纪委将通过协办、自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扶贫领域重点案件。对涉及扶贫领域的每件问题线索都要跟进核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对问题反映突出但执纪审查效果较差的,实行“挂牌”督查督办。
4.健全定期通报曝光机制。坚持每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定期向各村公开乡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总体情况,建立通报曝光管理台账。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无论职务高低,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坚决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按照乡党委统一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成效。乡纪委要加强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经常性沟通,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掌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要根据相关部门线索移送情况,视情况会同相关单位,梳理汇总、排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形成强大震慑力量。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村和乡扶贫办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书记、主任和扶贫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紧紧抓在手上,不搞“权力下放”,不当“甩手掌柜”。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助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乡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同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压紧压实主责部门监督责任,会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整治,形成整体合力。
(三)坚持常态监督。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乡扶贫办每个月要开展1次以上专项督查。乡纪委每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扶贫办开展专项督查情况和各村自查自纠情况。
(四)强化重点督办。乡纪委在重点领域上,将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村开展重点督办督查,加强督促指导,加大督办力度。在重点问题上,每年针对贫困村重点扶贫项目、资金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开展专题督办,并对乡扶贫办重点问题查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抽查。乡纪委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也要开展督办督查工作。
(五)拓宽监督渠道。要坚持群众参与,及时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举报方式、整治成效等进行公开公示,邀请群众评判,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声势。让监督无处不在,让问题无处遁形、违者烫手。对舆论监督曝光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