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道委发〔2017〕64号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纪委达州市达川区监察局关于印发<全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纪发〔2017〕38号)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全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根据省、市、区纪委安排部署,7至10月,全乡统一集中整治4个方面的问题。
(一)精准脱贫到户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三)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的问题;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一)坚持“三级联查”,建好“四张清单”。坚持各村自查自纠、乡扶贫办全面核查、乡纪委专项抽查的“三级联查”机制,建好责任、问题、整改、问责“四张清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上成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发展专项整治工作,组长黄兴国,副组长何跃斌、余本东、易利见、尹仕禄、李素琼、谯小波、兰明,成员为周思长、王魏渊、向本非、梅占辉、刘春、张迁、范亨荣、吴学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扶贫办,由刘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启动实施,建责任清单。对照全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成立各村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具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联系各村的乡级领导担任,副组长为各村支部书记,成员为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并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人员、推进措施。
3.自纠自改,建问题清单。7月,各村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对照整治重点,结合我乡扶贫领域今年4月自查自纠阶段以及6月“回头查、回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工作,逐一厘清问题整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务求整改实效。各村在7月26日前将自纠自改问题清单经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审签后报乡扶贫办汇总,乡扶贫办将工作开展整改的情况经乡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区纪委监察局。
3.开展核查,建整改清单。乡纪委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委员为成员的核查组,8月底,将对各村的自纠自改情况开展核查,针对核查责任、核查问题及问题整改建立整改清单,并与核查人员签订责任书。。
4.专项抽查,建问责清单。9月底,乡纪委和乡扶贫办开展专项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责清单,理清源头、溯查责任、倒查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对各村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层层问责追责。对扶贫领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二)健全“四项机制”,建好“四本台账”。乡纪委要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健全分片联系督导、线索专项管理、监督执纪责任、定期通报曝光“四项机制”,建好扶贫领域基础工作、问题线索、执纪审查、通报曝光“四本台账”,形成强大震慑。
1.健全分片联系督导机制。开展“三摸一排”专项督导,即摸项目进度、摸资金落实、摸干部作风、排查一批问题线索,建立全乡扶贫领域基础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乡脱贫攻坚工作“路线图”、“时间表”。
2.健全线索专项管理机制。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逐一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台账要科学规范,严格把握线索的实效性、典型性和连续性,实行统一登记、统一交办、统一报结,做到挂号建账、对号下账、销号结账。
3.健全执纪审查责任机制。深化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线索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反馈。
4.健全定期通报曝光机制。坚持每季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定期向社会公开我乡执纪审查工作总体情况,建立通报曝光管理台账。坚持分层分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无论职务高低,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省、市、区统一安排部署,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成效。乡扶贫办要经常性乡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进度,与各村整治工作小组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掌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村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组长、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和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紧紧抓在手上,不当“甩手掌柜”。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助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乡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同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压紧压实主责部门监管责任,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形成整体合力。
(三)坚持常态监督。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乡扶贫办每个月要开展1次以上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各村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乡纪委将两个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村、扶贫办自查自纠情况。
(四)强化重点督办。乡纪委在重点领域上,将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村开展重点督办督查,加强督促指导,加大督办力度。在重点问题上,每年针对各村辖区内1至2个扶贫项目、资金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开展专题督办,并对各村重点问题查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抽查。同时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也要开展督办督查工作。
(五)拓宽监督渠道。要坚持群众参与,及时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举报方式、整治成效等进行公开公示,邀请群众评判,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声势。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道让乡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